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行业不断细分
商协会呈现裂变式增长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高达36万余家
如何创办一家高质量的社会组织机构
今日商协梳理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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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条文章调查数据显示:社会组织机构数量庞大,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存活率与活跃度较低。
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社会组织机构注册流程也十分关键,全国性与地方性社会团体管辖单位不同,注册条件也略有差异,具体办事流程如下:
社会团体管辖单位
(1)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2)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团体申请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名称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3)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社会团体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成立登记申请书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名单、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表;拟任负责人名单、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表;拟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5)章程草案;
(6)会员名单。
如需以上申请材料的参考文本,请在公众号后台回复【材料】获取。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基本流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2)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受理、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许可的,发起人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录入所有申请材料。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申请刻制印章,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印章式样和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不予登记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常见问题
1.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发起人在拟设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内应当具有社会认知的代表性。
2.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规定,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下期预告:
1.社会组织机构如何全面搭建宣传平台?
2.为什么要搭建这些窗口?
3.如何高效运营全媒体渠道?
致力于用数字化服务社会组织机构
精准运营与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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