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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为辽宁省国际商会颁发"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牌匾和证书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为辽宁省国际商会颁发"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牌匾和证书7月27日,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召开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座谈会。会上,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吴薇为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辽宁省国际商会等单位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7月27日,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召开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座谈会。会上,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吴薇为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辽宁省国际商会等单位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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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国家民政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21〕111号),授予全国281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辽宁省国际商会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地方国际商会获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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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际商会副秘书长乔国全参加座谈会,并在会上介绍了辽宁省国际商会践行"搭建最初一公里、促成最后一公里、完善过程管理、助力通达千万里"的"四里(理)"服务工作模式,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精准信息服务、辽宁省贸促会成立服务外资企工作专班助企纾困,及帮助辽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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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际商会是2005年在辽宁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与辽宁省贸促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有会员企业4221家。辽宁省国际商会坚持以服务企业为根本宗旨,践行"四里(理)"服务工作模式,推出《服务企业10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10条承诺》《新时期助力"一带一路"10项工作》《自身建设10条要求》的"四个10条",聚焦业务国际化、服务专业化的"两化建设",以"管理先进、功能齐备、服务到位、深受欢迎"为宗旨打造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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