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于2021年7月2日公布,社会平均工资决定社保基数,同理,2021年社保基数上涨至 10338 元。
原文内容: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内容解读:
社保基数上限为: 10338 元
社保基数下限为: 5975 元
因此2021年7月1日起: 1、半年1倍社保基数的同学 需要在7月前把社保基数和报税收入调整至 10338 元 的水平线以上。
2、一年1.5倍社保基数的同学需要在7月前把社保基数 和报税 收入 调整至 15507 元 的水平线以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