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考生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有的理解能力较强,有的记忆能力特别好。俗话说得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建议你每个老师都试听几节课,找到自己最喜欢的老师。
网友一:这三位老师都是讲初级会计的《经济法基础》课的。都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优秀老师,各有特点。
1、黄洁洵老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18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18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编著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内容清晰、重点突出、归纳完整、解析详细,深受考生好评。
授课特点: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
2、陆中宝老师。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串讲授课,被无数学员追随。
授课特点:讲课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语言风趣诙谐。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善于总结分析规律性的考点。
3、郭守杰老师。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财会类“经济法第一人”。
授课特点: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网友二:东奥的黄洁洵讲的好,适合零基础的学生听课。首先听了郭守杰的课,听不下去了,讲话死气沉沉,一板一眼,听着想睡觉,对于概念和条文又不讲解清楚,我实在不喜欢他的课,感觉听不懂,雨里雾里的,只好换个老师。
黄洁洵讲话中气十足,善于举例子讲解概念和条文,在她讲课过程中,你有疑问的地方她就会马上讲到你有的疑问,适合零基础的学生听课。
你可以两个老师的课都听一听,看看自己适合哪个老师的讲课风格,每个人都不一样的。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你。
网友三:一直听的是考试界的王颖老师讲的经济法基础,觉得老师讲得很赞,让这么枯燥的一门课变得生动有趣了很多,而且今年好像还有班长的经济法基础直播回放随课程送给学员。
经济法的特点有哪些
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2、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3、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4、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5、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经济法学习方法
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进行学习,在学习前可以适当了解民法学等相关教材,有利于对经济法的理解记忆。在学习过程中要理解和掌握每部法律的精髓,对于法条建议找到合适的方法记忆,切勿死记硬背。
合理将所学到的法律运用于生活中的法律现象中,提高学习兴趣,锻炼运用能力。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螺旋上升的过程,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尤其是对记忆内容多的经济法科目,学生开始学习后面的内容忘记以前的知识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可以说是一个正常“大脑生理”现象。
所以不要着急,不要责怪自己为什么如此糟糕,万物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学习也是一样的,我们必须尊重人类数千年来学习和改变自己的基本规律,不断的复习和巩固,不断反复学习,从而达到从量变到质变,在考试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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