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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人社局

岳人社字〔2022〕12号A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曾兰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岗位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异动须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另根据政策规定,对因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特殊需要,在常设岗位不足的情况下,设置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我市严格按上级政策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并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设置特设岗位。

二、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我市根据政策要求,对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拓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人用人的渠道。

三、关于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可在基层卫生领域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制定基层高级职称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操作办法。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正积极研究制定我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即“基卫高”)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拟规定:“基卫高”评审适用于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基卫高”拟设正高级和副高级,职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以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卫生专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感谢您对基层医务人员职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承办负责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卿 漪

承 办 人: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 郭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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