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它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支持本市医疗费用结算、全区异地就医结算、诊疗“一卡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功能,具有储蓄、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下一步将逐步扩展到就业、人事、人才等服务领域。
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由合作金融机构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到发卡金融机构网点办理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激活启用后,医疗保险卡立即作废。
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及国徽图案,底色为蓝色。
背面印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字样、有开户银行标识、银联标识、持卡人照片、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接触式芯片、机构印章、银行卡卡号、服务电话等信息。
卡样:
(正面) (背面)
社会保障卡和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卡存在四个方面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卡使用有局限性,仅限本地区使用,而新的社会保障卡可跨统筹区使用,全区通用。
2、应用功能不同。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卡是磁条卡,仅用于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障卡是芯片卡,安全性更高,不仅能用于医疗费用结算,还可以做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功能,具有储蓄、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
3、卡片外观不同。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卡外观不统一,而社会保障卡则是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制作,印有国徽标志,还印有个人照片、社会保障卡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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