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而“以人为本”,正是这一崭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所在。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本质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要坚持走以人为本、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顺应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标志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在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基本涵义,就是突出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将人的发展作为发展的本质、目的、动力和标志,在人与自然、人与人、当代人与后代人等多维关系中寻找和谐,从而实现对人性的充分尊重和人的价值的全面体现。这一准确释义揭示了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本质具有一致性。
一、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为了一切人”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有关的结论
以人为本的科学释义以及能否实现真正的以人为本与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以人为本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古代就有以人为本的说法。以人为本也并不是一产生就有科学发展观所赋予它的那种解释。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以人为本有着不同的解释与作用。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也蕴涵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曾提出“夫霸王之所以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这就是他的治国原则。在管子看来,成就霸王之业,必须从人做起,把人的问题理顺了,国家也就强固了。这种以人为本的治国理论,后来演化为系统的民本思潮,即当官一定要为民做主,造福一方,官作为民之父母,就要爱民如子,因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舟也,民水也,水即可载舟,亦可覆舟”,如此等等。这种民本思想当然是一种限制绝对君权主义的进步的政治学说,其中包含很多值得借鉴的思想。但是我们只要对其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民本主义的立足点并不是民,而是君,是为君权的稳固和封建社会的社稷长治久安服务的一种工具,可以说民本主义带有一定的欺骗性。由于封建社会是存在地主与农民之间阶级对立的社会形态,这就决定了封建社会制度基础上提出来的以人为本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而这种带有阶级烙印的以人为本显然与当今我们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在其性质上是格格不入的,至少马克思主义向来是反对把人分为高低贵贱的。
以人为本也曾是资产阶级大为提倡与高呼的口号,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以人为本偏离了它的科学涵义与价值取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拜物教大行其道,“以物为本”成了资本主义社会追逐的价值目标。资本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国家以增加GDP为目的,这两者想统一,就必然把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率放在首位。马克思曾引用李嘉图的话说:“各国只是生产的工场;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的生命就是资本;经济规律盲目地支配着世界。在李嘉图看来,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1]在生产目的上,资本主义社会是为生产而生产,即为增加财富而生产。财富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目的,人并不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视野之中。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现代工业化发展也带来了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严重阻碍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因此,只要资本主义制度一天存在,其阶级局限性就将决定以人为本无法实现。
社会主义为张扬和实行以人为本提供了制度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冲破了阶级局限性的束缚。社会主义所奋斗与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人类解放”,它的基本历史内涵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因此,社会主义不允许私有制社会中那以剥削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来满足少数人的“全面发展”,不允许以妨碍多数人的自由来满足少数人的“个性自由”,而主张“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所占有,劳动成果为全体人民所享用,社会主义的生产不是为生产而生产,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的目的是造福于社会和人民。
二、马克思主义人本观是以人为本的哲学根源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人本观中的应有之意。
首先,实践的主体是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根本的特点之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哲学原理的始终。人往往不满足于自在物质世界客观在他面前的那种形态,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与精神需要,人便开始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人的需要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因素和动力,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深层动因。因此,人是实践的主体,是世界发展的动力、手段,也是世界发展的目的。
其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类历史是人们世代生产活动的结果,人通过实践活动确立了自己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精神财富,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3]然而“‘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
在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一条鲜明的特色。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为解决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以人为本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之上的以人为本理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三、对以人为本中“人”的正确理解
科学界定以人为本的本质属性,关键还在于要求对“人”有正确的理解。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当是人民,是全体社会成员,是国家、社会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国家,阶级对立与差别不复存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结束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支配与统治的局面。以人为本要求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它是人民利益的集中反映,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一致的。在科学发展观中,“人”则具体指的是正在从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是社会主义的全体成员。这里的“人”所规定的范围远比其它任何社会历史形态所规定的“人”的范围都更为广泛。而在阶级社会中,因为阶级差别与阶级对立的存在,社会发展的成果不能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用,因而,谈不上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发展,至少不是被统治阶级的发展。无产阶级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一生致力于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追求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把它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内容。共产主义从本质上来讲,就是社会性质的人类解放,也就是解放全人类。这里的“全人类”与以人为本所规定的“人”的范围应是一致的。
四、以人为本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前提与根本保证
以人为本发展观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很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并认为它是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础原则的社会形式”。[5]这揭示了无产阶级的最终价值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更重要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使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关心人,解放人,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五、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科学摆脱资产阶级的桎梏,摆脱资本的奴役,摆脱做卑污的资本主义私利的奴隶的地位。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6]因此,把人是目的变为现实,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所在。
坚持以人为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这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一致的。邓小平理论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经济富裕、没有人的全面发展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所以,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六、坚持以人为本,最鲜明、最充分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执政理念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而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所在。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把植根于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政治立场,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鲜明地坚持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爱民、亲民、为民的执政本质,揭示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并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与我们党提倡的为人民利益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所说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一脉相承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32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46
[6]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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