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投诉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按省文件办事”的回复2023年6月30日,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通过“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转来“投诉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按省文件办事”网民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现将目前进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映人反映“在没有得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文件决定的情况下,却私发微信给婺源县教体局领导,干扰婺源县教师职称评定,并且下发的微信指示与省厅正式文件要求严重冲突,不合法不合规,没有严格按照赣人社字[2023]174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来执行,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导致基层职称评选出现矛盾,问题不能解决。6月29日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慧云下发口头通知给各县市,资历可以延长至2023年。”
二、调查情况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关键信息,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第一,反映人反映的“周慧云”同志系上饶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第二,经市教育局责成婺源县教体局调查核实情况: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婺源中学于6月17日对所有提交材料人员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是朱某某、江某某、程某某、程某某、俞某某等,并将打分结果于6月21日提交学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就“朱某某的初中物理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对照赣人社字〔2023〕174号文件中第四条:“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的规定“朱某某是否具备2023年的职称竞聘条件”这一问题,提交参会人员讨论表决,经会议表决通过认为:朱某某不具备2023年职称竞聘条件。因此学校在6月22日公示了除朱某某外其他人的打分结果和排名。对此结果,朱某某存在异议,向学校反映无果后于6月25日向“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板及省委民生通道”反映了个人诉求“关于因受疫情影响导致2023年拿到教师资格证人员是否可以参与2023年度职称竞聘”。
了解这一情况后,婺源县教体局人事股职称工作负责人咨询了上饶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职称工作的工作人员(即反映人反映的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某某),市教育局人事科职称工作负责人请示了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与省人社厅沟通后的意见是“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中,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等终算时间理论上应为2022年12月31日,目前有个特殊情况,教师反映比较多。2022年上半年因疫情防控需要,上饶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全省南昌、新余、鹰潭、宜春、上饶、吉安、抚州7个设区市考区延期,只有九江、景德镇、萍乡、赣州4个设区市考区正常开考)。如老师2022年上半年参加面试,教师资格认定,拿到证书时间为2022年7月,因面试时间延期,被迫只能参加2022年下半年面试(2023年1月举行),教师资格证认定拿到证时间为2023年。因不可控因素,非个人原因导致老师延期认定及拿证,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教师资格证终算时间应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婺源县教体局人事股职称工作负责人参照此意见,于6月29日作出如下回复:“本应2022年拿到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确因疫情影响导致2023年拿到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参与本单位2023年度职称竞聘和申报”。综上所述,并不存在市人社局私自发微信给婺源县教体局领导,干扰教师职称评聘,更不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规问题。
三、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关键信息,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时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汇报请示。据了解,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拟就“关于因受疫情影响导致2023年拿到教师资格证人员是否可以参与2023年度职称竞聘”问题下发相关通知。 婺源县教体局、婺源中学正对此事进行处理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及时督促跟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