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医疗保险怎么查询,珠海医保卡余额查询方式有哪些?珠海医保卡余额查询数据由珠海市医疗保险局提供,珠海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756-2121860)。珠海医保查询网址:(),以下是中金网小编整理的相关珠海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信息:
珠海医疗保险网上查询:
珠海医疗保险查询入口:
电话查询
珠海市社会保险查询电话:0756-12333
查询内容包括: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窗口查询: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西藏大厦后)
斗门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
金湾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附楼
高栏港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热力大厦3楼
横琴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1楼
高新办事处
地址:珠海高新区金鼎镇金峰中路199号中国电信大楼二楼
注: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等证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进行现场查询。
【珠海医疗保险查询网点大全】
网点名称
地址
电话
上班时间
金湾办事处
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附楼
0756-761221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斗门办事处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
0756-5524115
周一至周五9:00-17:00
高栏港办事处
平沙社保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平沙一路41号
0756-7752944
周一至周五9:00-17:00
高新办事处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首层
0756-2125991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横琴办事处
珠海市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1楼
0756-8688072
周一至周五9:00-17:00
高栏港办事处
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热力大厦3楼
0756-773283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高新办事处珠海高新区金鼎镇金峰中路199号中国电信大楼二楼
0756-2125062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横琴办事处珠海市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1楼
0756-8688072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高栏港办事处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热力大厦3楼
0756-773283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金湾办事处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附楼
0756-761221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斗门办事处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
0756-5524115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西藏大厦后)
0756-2121506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香洲康宁路66号
0756-12345
周一至周五:9:00-12:00
【珠海医疗保险缴费知识】
一、珠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2016年珠海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89元,下限为3398元。
机关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样。
二、珠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
1.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以职工本人工资的8%按月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2.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本人工资的2%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缴费基数的2%。
三、珠海医疗保险缴费额度
1、城镇非从业居民:
个人缴费360元/年,财政补贴480元/年
2、学生及未成年人:
个人缴费130元/年,财政补贴480元/年
3、职工
一档缴费额度上限:个人339.78元,单位1019.34元
一档缴费额度下限:个人67.96元,单位203.87元
二档缴费额度上限:个人0元,单位339.78元
二档缴费额度下限:个人0元,单位67.96元
4、灵活就业人员:
一档缴费额度上限:个人1359.12元
一档缴费额度下限:个人271.83元
二档缴费额度上限:个人339.78元
二档缴费额度下限:个人67.96元
1、医保卡指定银行代扣代缴缴费
2、指定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
3、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
五、珠海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一档: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达20年,其中在珠海市缴费年限达10年。
二档: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达25年,其中在珠海市缴费年限达12.5年。
备注:如果职工在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应继续缴纳医保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由用人单位按珠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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