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的历史意义20世纪中叶,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虽然在改造的后期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但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主造是成功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第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使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消灭,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第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使我国的阶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广大劳动人民从此彻底摆脱了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成了掌握生产资料的主人,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国家得到巩第三,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进一步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随着长期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剥削制度被消灭,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国家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由于坚持了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到1956年,已提前完成了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主要指标,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第四,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不仅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对资本主义实行和平赎买设想,而且创造了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正如****所说:“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总之,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和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为20世纪中国人民在前路上经历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这是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完成的。从此,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过程。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
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在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占32.2%,合作社经济占54.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资本主义经济下降到0.1%,个体经济则下降到7.1%。总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92.9%,这表明,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第二,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或正在消亡三大改造胜利完成带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化,必然引起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在建国初期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过程中,帝国主义势力、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已被消灭。剩下的剥削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阶级,由于失去了赖以剥削他人的制度,也正处在消亡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已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已经由个体农民转变为合作化的农民第三,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已经初步奠定。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合生产力水平,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改变了国民经结构,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当年的三大改造,从过渡形式到具体步骤,以及它所代表的社会主义根本方向上,应当充分肯定。
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动摇。但是,对改造中的错误,又要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深刻反思。三大改造中的失误和历史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社会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纯粹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忽视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多种所有制经济还要有比较充分的共同发展。不适当地强调了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单一性,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二是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的实现形式,并且把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局限在高级社(后来是人民公社)和国有制这两种具体的形式上,没有认识到公有制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实现形式。第二,把从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作为公有制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把公有化程度作为判断的标准,没有认识到,判断标准要从实际出发。三是在方法步骤上,“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对历史决议的这一段话,还要作深入一点的理解。这四个“过”,说到底,是没有把三大改造始终和国家工业化紧密结合,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寻求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并使之相对稳定一个时期。
例如,在农业改造上,在初级社阶段应稳定一个时期。这样,即使我们的认识一时有偏差,也有改正和重新思考的余地四是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农民个体生产和私人资本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缺乏认识。对个体农民和私人资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改造过程中,过早地追求基本上消灭个体生产和私人资本的目标,则是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今天看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个体经营和私人资本不但将长期存在,而且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回过头来看,如果当年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稳定在初级社阶段,工商业改造后又能在一个时期实行真正的公私合营,通过实践,是有可能找到一条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集体与个体、公有与私有很好地结合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我们不能苟求前人(****等人在1956年前后一度对此有所认识,但没有坚持下去),但是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既充分肯定三大改造的历史功绩,又深刻认识其历史局限性,全面总结经验教训是很有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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