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金融体系在改革开放阶段开始奠定,严格算起来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这是金融恢复阶段。
在1978年之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文革”中它还曾短暂地被并入到财政部,成为主管货币事务的若干司局,货币政策无从谈起。
1984年1月1日起,中央人民银行正式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与此同时,它的一般贷款业务被分离出来,中国工商银行由此新设,这标志着中国现代金融体系形成雏形,货币政策也有了原始生态。
“文革”把中国经济推向一个崩溃的边缘,那时百废待兴,对于金融业也是这样,所谓恢复体现在金融领域中各个不同的部分。
例如机构上,大金融机构恢复建立,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都在这时候初显端倪;在市场上,恢复了国债的发行;国际交往上,对汇率制度有一些调整,确定了贸易汇率和金融汇率的双重汇率。
第二个阶段从1984年到1991年。1991年最大的事件是中国有了资本市场。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先后在上海、深圳设立了证券交易所,其意义在于我国金融体系多了直接融资渠道。此外,它还有体制改革的意义,“资本”这两个词登堂入室。“资本”进入中国金融体系,其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期间还有一个重要的事件:在国债发行中正式引进了招投标制度。其意义在于“国债招标”在中国的资源配置上,特别是金融资源配置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以前存、贷款利率是由政府制定的,政府制定多数情况下并不反映市场供求,所以调控经济的效果有可能就是扭曲的。而把市场因素引进来形成的价格,经济学上叫做“均衡价格”,这个价格是大家都能接受的,这个价格能反映资金的稀缺,能够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金融机构层面,这个期间值得一说的是,我国开始有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相继建立,而且还有了数以万计的农村信用社和数以千计的城市信用社,这为我们现在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打下了基础。
第三个阶段从1991年到1997年。这一年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目标。
这个阶段里,中国在包括财政、金融、外贸等多个领域中推开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全面改革。包括我们现在所熟知的财政领域中的分税制、金融领域中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原则、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同商业性业务分离、外汇领域中的汇率并轨,以及建立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等,都是这个阶段改革的产物。
银行体系上,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架构;市场上,既有货币市场,也有了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
这个阶段和过去相比还有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即汇率并轨。此前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管制的汇率。1997年汇率制度并轨之前,形成了3套汇率,分别是官方汇率、调剂汇率、黑市汇率。1997年汇率并轨后,只有一个汇率,之后确定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但实行不久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全世界汇率都在剧烈波动,于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慎重考虑,宣布人民币不贬值,又变成固定汇率。
2005年我国对汇率制度进行进一步地改革,实际上只是对1997年提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的恢复。这次恢复非常重要,因为它确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价格机制。可以说1997年的改革奠定了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
第四个阶段从1997年到2001年。重要事件是中国加入WTO,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
在融入全球经济的过程中,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的现代化,按照国际规则来塑造中国金融体系。现在回顾起来,加入WTO的决策是非常英明的,中国是一个获益者,并且是“大赢”。
加入WTO之后,很多东西都开始进一步细化。例如关于全球标准,原来我们叫做国际惯例,叫国际规则,现在称为“国际最佳实践”。市场经济是有多种形态的,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规则,这是我们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之后,开始和市场经济国家有更深的、更密的交往之后才逐渐体会到的。
第五个阶段从2001年以后至今。
加入WTO之后,中国金融业值得关注的重大事件有两项: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性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在设立之初就提出了改革的任务。中国的银行体系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业务,承担着很多压力,于是改革银行的任务始终存在,这个问题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得到了决定性的解决。
从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改制、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开始,中国用过去积累的一些资财,包括外汇财政资金,陆续解决了主要金融机构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第一,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问题;第二,长期存在资本金不足问题;第三,长期存在的所谓治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第四,整套内部体系的理顺。
其次,这段时间里完成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分离,中国有了监管这个独立的概念。客观地说,分业监管是符合中国当前情况的。最近几年,中国银行业之所以在监管的概念、理论,监管的框架、制度上发展得非常好,并且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冲击比较小,在风险防范上更加有力,和分业监管概念的引进密不可分。当然,目前我们还存在一些监管体系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问题,这是进一步改革要做的事情。
1948~1978: “大一统”的金融体系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成立,开始发行人民币,这标志着新中国金融业的建立。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迁入北平,通过接收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在华外资银行的特 权,整顿和改造旧中国的私人银行和钱庄。
在接管与改造旧有银行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行政区划,建立了总行、区行、分行、支行四级机构。
从1952年开始,中国的金融体系慢慢走向大一统。随着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继撤并,金融服务统一于中国人民银行手中。至此,人们通常所说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形成,使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几乎垄断了全国所有的金融业务,既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办理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
“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金融体系遭到严重破坏。1969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入财政部,对外只保留中国人民银行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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