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3〕106号)和县纪委(舒纪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民政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情怀、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导向,选准“小切口”,分类施策、靶向施治,一手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较真碰硬推动解决问题,又严肃查处背后腐败和责任、作风问题,督促查找漏洞、改进监管、完善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治重点内容
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保障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方面问题: 1.重复享受。依托信息平台,做好民政系统殡葬、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比对,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反馈基层摸排核实。重点是对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特困人员重复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问题。
2.违规享受。重点检查应退未退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规范完善收入财产核算、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及时退出社会救助。将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定期对低保经办人员的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报县民政局救助股备案。
3.应享未享。重点检查应保未保方面的问题。检查纠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检查是否积极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围绕“应认定尽认定”的标准积极、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围绕加强急难临时救助,是否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4.日常监管。重点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坚决杜绝资金发放中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行为。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检查是否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帮助支取社会救助资金,或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为支取。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规范落实。是否按规定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对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金融账户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作去标识化或删除处理。重点检查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检查是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 5 月份开始至12月上旬前结束,坚持边自
查、边整改,边提升。
(一)谋划部署阶段(5月底前)。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县纪委具体要求,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年度综合治理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举措和进度安排。
(二)排查整改阶段(6-8月)。全面开展梳理排查, 各乡镇、开发区通过现场检查、群众举报、舆情反映、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起底存在的问题,确保底数清楚、问题精准,并建立问题台账,建立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专人负责制,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各乡镇(开发区)于每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度表(附表)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送邮箱:328975127@qq.com)
(三)重点督导推进阶段(9-10月)。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现场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提升阶段(11-12月上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对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从根本上找原因,建章立制,有效堵塞漏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各乡镇(开发区)围绕问题摸排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动态和总结报告,县民政局于12 月 5日前总结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至县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落实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纳入民政服务能力提升调研内容。依托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全县民政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综合评估。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乡镇(开发区)要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整治工作有形;整治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注重整改治本,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好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衔接,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强化过程管理,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突出地区,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要注重收集并上报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上报县民政局。
举报电话:0564-8629349
舒城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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