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来信咨询就业补贴相关事宜,《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有关就业补贴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36号)文件规定:
一、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与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与被招用(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为招用(吸纳)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就业网上经办——法人服务——中小微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补贴在线办理”的流程填报上传所需资料,或联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感谢您对就业扶持政策的关注。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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