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结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有关规定,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管理制度,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省通知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中央、省驻揭单位可直接向我局申报,市直企事业单位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各相关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工作指南》确定的设站条件,严格把关,压实核实推荐责任,确保所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推荐工作。撰写推荐公函,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汇总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审核设站条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推荐单位官网及被推荐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获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上报的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备案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
(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要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请单位综述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与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涉及单位资质、配套措施、合作招收意向、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等有关的代表性佐证材料,不超过25页。)
(二)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本地区(部门)已设站数量、申报情况、审核推荐程序等,须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并同时将推荐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ck8768920@126.com(统一标题:XX县(市、区)/单位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凡逾期报送,或未通过上述推荐单位报送,以及所报送的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工作站设站条件,对不符合设站条件和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对于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未达到设站条件的单位,可指导其按照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要求,按程序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招收、培育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已无法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工作站,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注销建议。
附件内容请登录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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