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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善人社列黑告字[20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善人社列黑告字[20企业名称:嘉善县赟海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CXECG7L法定代表人:周德法身份证号码:3210252013住所:浙江省嘉兴

企业名称:嘉善县赟海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CXECG7L

法定代表人:周德法

身份证号码:321025********2013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社区斜家桥60号东间

经调查和审理:你(单位)拖欠嘉善县孔雀城亭溪苑项目水电安装部分26个班组137位工人的工资2979776元(大写:贰佰玖拾柒万玖仟柒佰柒拾陆圆整),经我局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善人社监罚决字[2021]第40号)(本机关已邮寄形式(EMS)对被告知人寄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善人社监罚决字[2021]第040号,被退回,2021年12月6日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8]3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拟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信用浙江”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会对你(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将予以限制。

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8]30号)第六条第一款,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东大楼105号),联系电话:0573-84111619)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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