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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05中国十大黑社会老大

1990-2005中国十大黑社会老大黑社会,是指以为获取非法利益,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集合。雅称为江湖、绿林。闽南语俗称作“兄弟”、“七逃人”(玩耍的人)。

黑社会,是指以为获取非法利益,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非法地下秩序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集合。雅称为江湖、绿林。闽南语俗称作“兄弟”、“七逃人”(玩耍的人)。黑社会是汉语里一个包罗性的词汇,以不正当、恶意手段自行犯罪、聚众犯罪,或者教诱他人犯罪等种种不法方式,而获取利益的一个结构体。但实际上黑社会并非一个统一的团体;而“黑社会渠道”通常被称为“黑道”。

黑社会组织具备以下特性

1、 地下社会性

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的地下社会。这是黑社会组织的最本质特性。黑社会组织是存在一种隐秘的亚文化群体 ,许多人之所以是越轨者并非由于其弱势,而是由于他们是具有不同标准和价值观的群体。即使是遵从,当它是产生于对越轨文化的参与时,也可能导致越轨。这种文化的规范是同更大的社会的规范相背离的。

2、 组织严密性

黑社会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式的结构模式。其内部又有细致的犯罪分工,纪律森严、处罚残酷,其成员数量也较为庞大。

3、 行为暴力性

这是黑社会组织一个鲜明的行为特征。其行为一般达到了其他暴力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等。有些黑社会组织即使表面上不使用暴力,但亦是以暴力作为后盾的,一旦其他方式达不到目的,即暴露出本来的狰狞面目。

4、经济敛财性

这既是黑社会组织得以生存的基础,又是其行为的主要目标指向之一。黑社会组织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疯狂敛财,然后再使用这些钱财进行新的犯罪活动。例如:控制出版社、控制娱乐行业的版权、控制娱乐场所和一些餐厅、宾馆、公司等等,从中谋取商业利益。

5、政治腐蚀性

官匪勾结、沆瀣一气,是黑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从古今中外的历史考察,黑社会组织若想长期生存下去,没有政府官员的“配合”是很难做到的。拉拢腐蚀政府官员,甚至直接发展其成为黑社会组织成员,是黑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

6、地方称霸性

即黑社会组织盘踞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妄图实现其控制社会的畸形人生“价值”、所谓“理想”,以攫取政治资本。如西西里岛之于意大利黑手党、台湾之于竹联帮、香港之于三合会等。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当前中国特有的法律概念,指某些犯罪集团已经具有黑社会组织的性质和主要特征,但在组织规模和程度上又未完全达到黑社会组织的标准,属于犯罪集团向黑社会组织过渡的中间形态。

黑社会中老大的角色很是关键。在局外人看来,他们是一个个令人生畏的人物。让我们盘点下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中国涌现出的那些著名的黑社会老大。

西安“道北”黑老大:魏振海

魏振海,绰号“小黑”,祖籍山东。两次入狱,两次越狱,西安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就会不寒而栗。16岁时还是中学生的魏振海,因伤害罪判5年徒刑。服刑期满出狱之后,魏在河南许昌为了争一个板凳导致一死一伤。1990年3月20日,成名多年,背负11条人命的26岁罪犯,与其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被枪决。

黑龙江黑老大:乔四

“我这辈子,够了。”这是乔四临终遗言。乔四原名为宋永佳,上世纪80年代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首领之一。纠集流氓,帮助开发商暴力拆迁,逐渐垄断了整个哈尔滨的拆迁、建筑市场。乔四还霸占多家娱乐场所,用钱色收买政府官员。1990年初,中共高层领导人亲赴黑龙江布置打击乔四黑社会集体专项工作。1990年8月10日,乔四、郝瘸子、小克等到14名团伙头目被捕,次年执行枪决。

吉林黑老大:梁旭东

梁旭东曾公开表示:“我在社会混得明白,是因为我有3把刀:我是警察,我是黑社会,我有关系网。”他效仿国内外知名的黑帮建立了严密的组织。1994年至1998年短短5年间,梁旭东黑社会性质组织作案58起,51人被害,其中31起案件涉枪。2000年9月19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对长春黑社会团伙6名罪犯作出终审判决,梁等4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辽宁黑老大:刘涌

刘涌,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第十二届沈阳市人大代表。自1995年末组织初步成立至2000年7月被警方打掉,刘涌黑社会团伙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

原沈阳市正、副市长慕绥新、马向东等高官因与刘涌有染,充当保护伞,纷纷落马,判刑。2003年12月22日,刘涌被判处死刑,当日执行。

山西第一黑道老大:李满林

李满林,诨号“三马虎”,上世纪80、90年代在太原黑道称霸一方。1986年12月,年仅18岁的李满林用斧头将他人砍死。盘踞太原黑道10余年。1993年,另一伙黑社会组织头目多人在澡堂被李手下枪杀。李在其“保护伞”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等人的庇护下,被取保候审。此事一举奠定其在山西黑老大的地位。2002年5月,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省长刘振华批示彻查,2004年1月17日,李满林被判处死刑。

贵州“青龙帮”老大:赵元良

赵元良,原贵州省六盘水市“青龙帮”主要组织者,人称“赵青龙”。上世纪80年代初以打架斗殴暴力发家,1993年后垄断青山矿石市场。此外,“青龙帮”长期在六盘水市中心城区进行打、砸、抢、强奸、杀人等犯罪活动,共作案46桩。初中文化的赵元良每天坚持看《人民日报》和当地报纸,分析当下国家打击犯罪的形势。2004年8月,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获20年有期徒刑。

兰州黑头目:马冰冰、丁海晖

马冰冰、丁海晖,1998年至2001年期间已形成以两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横行兰州10年。马冰冰和丁海晖组织团伙成员进行射击训练。1992年至2001年间,该团伙杀害13人,重伤5人。2004年8月4日,该团伙共60人接受判决,其中59名被判有罪。马冰冰等7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判决书长达数十万字。

河南黑老大:宋留根

宋留根,人称郑州“黑道教父”。作为河南最大涉黑犯罪组织,1993年以来,以宋留根为首、主要成员达56人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殴打商户,欺行霸市,还私藏枪支弹药,故意杀人。2005年1月21日,宋留根等9人被判处死刑。

“湘中第一黑帮”老大:刘俊勇

1999年湖南省新化县孟公村换届选举上,刘俊勇获得700多张选票。刘俊勇在当地有一条完整的“地下经济”脉络,从组织卖淫到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贩毒、串标、工程敲诈、造假币,一应俱全。在刘俊勇的团伙成员名录中,有一名村支书,一名村主任,一名县人大代表。此外,刘俊勇还与当地警方建立密切关系。2006年4月1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俊勇等7人死刑。

黑龙江黑老大:张执新、张执文

“我要做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乃至东北的‘大哥大’,做人人敬仰的‘教父’!”张执文这样谈自己的“抱负”。张执新、张执文兄弟(绰号大、小地主)黑社会性质组织是黑龙江最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多支枪支,并纠集多人持枪、刀、棍等工具,进行故意伤害、赌博、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4人,重伤7人,轻伤11人。2006年3月3日,黑龙江高院终审宣判张执新死刑、张执文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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