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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14年,社保基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社保基金会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发布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二是公开社保基金会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三是公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关于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四是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五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刊登新闻,澄清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消除公众误解。

2.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门户网站编审委员会作用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和发布进行规范管理;二是调整门户网站页面设置,通过加大栏目字号、滚屏、飘窗等方式,突出信息公开主要版块和宣传内容;三是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月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考核管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社保基金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9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会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时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有关要求,2014年4月和7月,分别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4年部门预算”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3年部门决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会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依法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发生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行政诉讼案7件,其中,中级人民法院2起行政诉讼,高级人民法院5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结果为驳回起诉2件,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裁定)5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

014年,社保基金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社保基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拓宽信息公开载体,扩大主动公开范围。2015年,社保基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主动公开发布机制建设。完善主动公开发布制度,将主动发布与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补充和完善工作。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网络解读和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尝试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3.加强培训和交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与其他部委的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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