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据悉,浙江省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全区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共约有2.2万家,截至11月底已有90.9%的企业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尚有1994家企业仍在使用旧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上有没有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就是判断需不需要换照的标准。据介绍,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右上角标注的是“注册号”。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还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经营者,在本月底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如有原件遗失,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及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抓紧时间更换“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有些企业担心,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企业原先的公示信息是否还能在网上查询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于企业设立,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输入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关键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可以查询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等信息。
另据了解,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暂不作强制换照要求。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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