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等22个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就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进行部署,民政部、省民政厅相继公布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市民政局今天发布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和投诉举报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
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社会组织的名称有明显的特征,即使用类似于“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校(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后缀的。有的甚至没有具体社会组织名称,但从事类似社会组织活动。
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