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新区(仅限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5日—7月11日,现场审核材料时间为7月14日—7月15日,请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耽误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西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
NO.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NO.2
网上信息采集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7月5日开始,适龄儿童监护人请于2021年7月5日—7月11日每天9时至17时,登录济南市学前、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8081/jnbm),家长首先阅读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告知书并承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并点击同意进入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义务教育服务办理入口”,选择“高新区”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高新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平台,点击“注册”按钮,选择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注册类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返回平台登录页面,登录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NO.3
现场材料审核时间
监护人网上信息采集时请同时预约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段。现场审核材料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
NO.4
材料审核地点
济南高新区海川中学旅游路校区(原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地址:旅游路14699号。
NO.5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或“五险”或社保的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温馨提示
1.截至2021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四项资料标准,四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积分入学,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15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4.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5.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若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学籍,则不能报名。
6.若户籍无法体现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录取与否与报名时间无关,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在预约时间内审核材料,其他时间不受理。
9.7月20日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10.因审核地点无法提供车位,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公交K131、K185、K73支线、519、323、326、312、325均可到达。
招生政策咨询:888715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31—86030479。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教体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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