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三、招生类别与学习方式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录取后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待定,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等相关规定;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已获国内硕士学位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或已取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被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学习。
(三)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英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四)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本学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为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可接受相近学科申请人的申请。
(五)符合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24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
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请考生缴费前慎重考虑,学校不予办理报名费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材料清单
(1)《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国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专家推荐书(格式详见附件),须由至少两名研究领域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研究进展);
(8)代表性学术成果,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
(9)科研计划书(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科研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叙述攻读博士研究生详细的科研计划(3000字以上)和预期成果等;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格式详见附件),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出具);
(11)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提交要求
(1)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申请材料。
(2)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如招生学院要求考生提前寄送申请材料,请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执行)向招生学院提供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将以上须提交的纸质材料装在贴有《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报名材料》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邮寄(送)至招生学院(具体邮寄方式及地址等详见学院实施细则)。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上述提交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
(3)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七、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根据本招生简章以及学院实施细则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培养潜力等对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最终招生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果按规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将名单及材料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后公布。
拟进入复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考核
1.考核内容。原则上包括:英语水平、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等。
(1)英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水平及专业英语掌握及使用能力等。
(2)专业能力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近五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考生科研计划书;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审查考生思想状况、学习(工作)态度、学术道德、专业伦理、人文素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
2.复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合格线、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等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实施细则中公布。
3.复试考核时间:复试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底左右,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招生学院安排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看。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应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审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等方式。
(四)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在复试考核阶段提交招生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学院实施细则、拟进入复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公开公示。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和研招办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58957637(校纪委),0532-58957598(校研招办)。
(三)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本人所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校考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具体内容详见《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1〕158号)。
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具体内容详见《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58号)。
十一、其他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学校或招生学院的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本简章由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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