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届委员会
各工作委员会团体名单
(经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发挥全国学联委员团体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组建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权益服务、合作交流等4个工作委员会,综合考虑地域、学校类别、学校代表性等因素,覆盖80个委员团体。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1个,由各工作委员会中的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主席团成员团体轮流担任。
一、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
委员团体(20个):清华大学学生会、中国农业大学学生会、天津大学研究生会、河北大学学生会、中国医科大学学生会、复旦大学学生会、东南大学学生会、浙江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学生会、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湖北大学学生会、中山大学学生会、重庆大学学生会、云南大学学生会、兰州大学学生会、石河子大学学生会、南开中学学生会、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雅礼中学学生会
二、宣传思想工作委员会
委员团体(20个):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北京城市学院学生会、山西大学学生会、东北大学研究生会、吉林大学学生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南京大学研究生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四川大学研究生会、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会、西藏大学学生会、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青海大学学生会、重庆市巴蜀中学学生会、承德技师学院学生会
三、权益服务工作委员会
委员团体(20个):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会、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华东理工大学学生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会、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厦门大学学生会、南昌大学学生会、郑州大学学生会、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中南大学学生会、广西大学学生会、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宁夏大学学生会、杭州高级中学学生会、成都石室中学学生会
四、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
委员团体(20个):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会、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会、南开大学学生会、内蒙古大学学生会、大连海事大学学生会、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会、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会、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河南农业大学学生会、湖南大学学生会、海南大学学生会、西南民族大学学生会、贵州大学学生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新疆大学研究生会、拉萨中学学生会、新乡技师学院学生会
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立退出机制,由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授权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委员会工作需要和各团体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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