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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实施方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

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实施方案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引导委机关全体干职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久激发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全委思想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水平,切实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宣传督促,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组织机构

委机关党支部建立学习组织框架,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学习管理组,非党员干部职工和临时借用人员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学习小组”。学习管理员由涂建安同志担任,主要对学分进行排名通报,对奖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三、实施范围

委机关在编在岗干部

四、具体激励措施

1、实行常态化学习制度。委机关在编在岗干职工必须坚持完成好每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任务,确保每人每天学习积分至少达到学习平台的达标分值42分,每周星期三得分必须不低于59分,从而在全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实行学习积分每周通报制度。每周一通报截止上周末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总积分排名和前七天的学分排名情况,并张贴公布。

3、实行学习积分奖励制度。对年终学习总积分排在前10名的优秀学员分别进行适当物质奖励,并颁发“学习之星”荣誉证书。

4、强化结果运用。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列入文明单位创建,与个人年度文明单位奖励性工资挂钩。以当年全年天数乘以42分为该年度基本分,凡个人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年终总积分低于该年度基本分的,则按每少一分罚款一元据实计算,在该学员应发的当年度文明单位奖励性工资中予以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对年终总积分未达到该年度基本分的干职工进行点名通报,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选各类先进。

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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