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学 > 聚焦学代会 | 学代会的这些事

聚焦学代会 | 学代会的这些事

聚焦学代会 | 学代会的这些事总则目的依据为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联

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联_全国学校联盟网

总则

目的依据

为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

组织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会员团体,同时也是所在地方学生联合会的会员团体,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地方学联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向学校党委和所在地方学联组织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召开。

组织和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日常执行功能。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常设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决议以应到会常任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主席团

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常设机构成员总数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代表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常任代表或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资格审查

01

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须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保证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

02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选举单位撤换。

03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向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代表的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沈阳体育学院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情况介绍

(以姓氏笔画为序)

全国学联_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生联盟

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联

全国学联_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生联盟

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联_全国学校联盟网

全国学联_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校联盟网

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联_全国学生联盟

以下是

沈阳体育学院第二十二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校联盟网_全国学联

读完此文

大家是否对学代会已经有了更加深的认识

就让我们共同期盼

4月13日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顺利开展

届时

我们不见不散!

END

排版:校学生会宣传部丛连辉 刘佳妮 许佳悦 崔浩

文字:校学生会宣传部王辰宇

全国学联_全国学生联盟_全国学校联盟网

上一篇: 中国科学院举办学部学术年会 建言献策发挥科技智库作用
下一篇: 十日论坛 | 《国学与家庭教育智慧》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