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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开始啦!

全国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开始啦!每所高校向省级学联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有研究生的高校可加报1个研究生会项目。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校团委指导把关下,向省级学联申报;省级学联根据全国初评项目分配表(附件3)

一、活动主题

学思想·做实事·树新风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贵州省学联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启动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12月在贵州省举办全国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四、申报工作

1.参与主体。普通高校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1、2)。

2.项目类别。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3.申报数量。每所高校向省级学联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有研究生的高校可加报1个研究生会项目。其中至少包括1个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项目。

4.申报流程。以高校为单位逐级申报。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校团委指导把关下,向省级学联申报;省级学联根据全国初评项目分配表(附件3),向全国学联推报优秀项目并列明排序。

五、推选工作

1.前期推选。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校内推选;有条件的省级学联可举办本级推选和展示活动。

2.全国初选。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推报1名主席团成员和1名秘书长(共2名),与各省级学联秘书长共同组成评审团。评审团结合省级学联推报排序,进行线上阅评,确定入围名单。

3.同学满意度调查。初评后,在入围名单所在学校的学生中开展同学满意度调查。

4.全国终选。举办全国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依据现场遴选和同学满意度等综合评定项目,确定最终名单。

六、项目展示

按照普通高校研究生会、本科院校学生会、高职(专科)院校学生会3个通道进行交流展示,每个通道设全国“百优项目”,共300个;每个类别另设“最受同学欢迎项目”10个,共100个。遴选若干优秀项目在全国终评现场展演,所有参与全国性交流展示活动的项目陆续在团属新媒体平台展示。

七、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各高校团委要广泛动员各级学生会培育项目、积极参加,引导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

2.精心组织。各省级学联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遴选,规范开展项目申报、专家评价、展演答辩、交流分享等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切实将优秀项目推选出来。

3.注重实际。活动过程中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评促选、以评促展、以评促学,发现、巩固、推广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推动学生会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附件:

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

2.“我为同学做实事”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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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华全国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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