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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CUMT| 讲述 矿大研究生自己的故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211 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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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 矿大研究生自己的故事 |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211 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 56 所高校之一。经过 110 多年的发展和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学校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学校现有 1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 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 2 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群),1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 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 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 8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前 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 1‰。学校拥有 5 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3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 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深圳、北京、新疆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西部能源研究院。学校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集萃学院,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一)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中国矿业大学 2023 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

2023 年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数暂定 364 人(含国家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报考类别与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方式

分为直接攻博、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

定向: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仅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接受在职定向就业类别报考的考生。

非定向:除上述专项计划以外的其他全日制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由报名系统下载)。

2.其他报考条件

(1)直接攻博(已完成)

在 2023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拔,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具体参照《关于做好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选拔 2023 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

(2)硕博(本硕博)连读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我校 2023 年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安排 将 另 行 通 知 , 请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

(3)“申请-考核”制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②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发布的《2023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其中本科直博生学制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1 万元/生·学年。

2.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 1.5 万元/生·学年。

3.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无工作单位的可参评)。奖学金评定程序及条件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3 万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覆盖面为 100%。

五、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2022 年 12 月 18 日—2023 年 2 月 22日。

“申请-考核”制考生:2022 年 12 月 18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

2.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 2023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9000/)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再进行补报。

硕博(本硕博)连读报考费为 20 元,“申请-考核”制报考费为120 元。未交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二)报考材料提交

1.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2.“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应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向我校寄送以下材料(信封上请注明“2023 年博士报名材料”):

(1)《2023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TOEFL、GRE、IELTS、CET-6、CET-4 等)。

(5)专家推荐书(2 份,报名系统下载,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并签字,同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

(7)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学院的“申请-考核”工作相关通知。

六、综合考核资格复审及时间安排

1.复审内容及要求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后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综合考核(复试)时间安排

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拟安排在 2023 年 3 月进行,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研究生招生网站。

3.综合考核(复试)费用

参加综合考核(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80 元。

七、录取

1.按照全面考核、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3.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在职报考考生应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辞去原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和离职手续不全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综合考核(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 2023 年 7 月发放,录取考生于 2023 年秋季入学。

八、专项招生计划及时间安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招生计划为 5 名(其中学术学位 3 名,专业学位博士 2 名)。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仅接收少数民族考生申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提交材料时将加盖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否则申请无效。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3.其他国家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1.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有明确的同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因报考问题引起与所在单位的纠纷,进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提交地址: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提交方式:自送、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

寄送要求: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我校不接收除中国邮政 EMS 和顺丰以外的任何邮件。

6.若 2023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安排另行公布。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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