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时保持全身紧张,不能一下子放松。
仰卧举腿练习
●仰卧在垫子上,双臂贴紧地面,大腿与身体约呈70°角,小腿垂直于地面,重心位于中背部。
●下腹发力抬起臀部,小腿垂直于地面向上抬。
●至最高点略作停顿,回到起始位置。
●身体有弹性地收缩伸展。
屈膝两头起练习
●躺于垫上,双腿屈膝,双手放于头两侧。
●卷腹时臀部与双肩同时离地。
●腰部贴紧地面,抬起肩和臀后身体的支撑点位于腰部。
●“两头”指的是肩和臀,手臂和腿只是跟随它们移动。
引体向上
辅助引体向上练习
●站在辅助带或者箱子上,同伴站在身边协助。
●掌心向外抓住横杆,在椅子或者同伴的帮助下拉起身体。
●缓慢地将身体下降至起始姿势。
水平引体向上练习
●使用高度较低的器械作为练习工具,
●双腿前伸,身体保持水平直线,双手握紧住杠,随着横杠的高度不断调整,做水平引体的高度也跟着不断调整。
反向引体向上练习
●双手反握住杠,握距与肩同宽,脚离地。
●肘关节向前,背部发力,身体后倾,使胸部接近杠,至最高点时收紧肩胛骨,稍作停留后下放还原,全程尽量保持身体稳定。
800米/1000米
重复跑练习
●800米运动员,以100─600米为主,每组4─5次。
●速度等于或高于比赛速度,间歇时间要短。
变速跑练习
●快跑段落一般为400─1000米。
●变速的次数,则根据具体情况(如:任务,快跑、慢跑的段落,队员的身体情况)而定,一般在5次以上。
●快跑段落的总距离也可适当加长些,•但也不应超过太多。
短跑能力练习
●3×60米大幅度地快跑,休息时慢跑返回。
●3×60米慢跑开始逐渐加速,最后10米时达到最高速度,休息时慢跑返回。
●3×60米•高抬腿跑,也可距离由30米逐渐增加到60米,休息时慢跑返回。
●3×60米,跳跃快速跑,休息时慢跑返回。
●3×60米变速跑,20米跳跃、20米慢跑、再20米跳跃,休息时慢跑返回。
●3×60米起跑快速跑练习,休息时慢跑返回。
运动小常识
运动中防止扭伤的自我防护:
1.认真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活动。剧烈运动很容易造成肌肉、关节和韧带损伤,尤其下肢受伤的机会更多。防止的唯一办法是运动前的准备活动。准备活动越充分越不容易受伤。可在慢跑的基础上对肩关节、肘关节、背腰肌肉、腿膝踝关节等部位进行活动,强化肌肉韧带的力量,提高机体的灵敏性和协调性,从而防止受伤,就可提高运动成绩。
2.要正确掌握各种运动的动作要领。学生在运动或比赛中应根据老师教导的动作要领,认真体会和掌握,切不可盲目随意,自行其事。
3.做好场地设备的检查,加强安全防护。运动或比赛之前,老师应对场地设施进行认真检查,运动或比赛时,在各个环节配置人员做好互相防护。
运动中几种情况的自我把握:
1.在中长跑运动中,多因准备活动不充分,容易发生腹痛情况,主要是由胃肠痉挛引起,此时学生切不可紧张,可用手按住痛的部位,减慢跑速,多做几次深呼吸,坚持一段时间,疼痛就会消失。
2.注意剧烈运动后的“重力休克”。此种情况主要是剧烈运动中的突然停止引起,多是跑后立即坐下或躺下,造成脑部和其他部位缺血、缺氧。因此,赛后必须以逐步减少运动量来过渡,用慢跑、行走、放松体格及深呼吸运动来达到这一目的。
3.在运动中,如发生面色苍白、嘴唇发绀、高度呼吸困难、胸闷、脚痛、背痛、以及严重的四肢无力、头晕、气短、出冷汗等,或出现对自己的动作难以控制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或禁止运动的进行。
4.运动或考试前,学生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体力的积蓄,测试前应控制过多的饮食和饮水,更不得饮酒。
5.运动或考试后,应做好放松活动,以尽快恢复体力和肌肉的力量。其方法是对身体各部分进行放松性的抖动、拍打,双人合作互相按摩等。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 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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