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主要分为国民党统治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和老解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一 国民党统治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1922年后,学前教育有了更多的发展。一方面,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幼稚园正式纳入学制系统,招收6岁以下儿童。1932年教育部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其中规定;幼稚园教育总目标为;
怎进幼稚儿童的身心健康谋求幼稚儿童应有的快乐和幸福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包括身体、行为各方面的习惯)协助家庭教养幼稚儿童,并谋求家庭教育的改进课程有音乐、故事、游戏、儿歌、社会常识、工作、静息和餐点等。
另一方面,国外较成熟的学前教育思想和实践经验传入我国,人们开始了解福禄培尔、蒙台梭利和杜威,当时,教会设立的幼稚园数量最多(1924年全国190所,教会设立的156所),因此幼稚园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开始转向学习欧美,强调儿童自由发展,采用设计教学法。甚至房舍布置也照搬外国,这点及改革开放后当今中国的状况很像,只不过当时的幼儿教育没有分得那么细,如艺术审美教育、特长教育、绘本教育等。对此,人民教育家批评这种以外国为标准的依赖做法,认为当时的幼稚园有外国病、富贵病、花钱病。
当时我国有些教育家致力于研究和创建符合我国历史国情的学前教育机构及教育活动的。如,陈鹤琴于1923年创办的南京鼓楼幼稚园,对幼稚园的课程、教材、教法设备进行了全面实验研究;陶行知也主张普及工农教育,创办了第一个乡村幼稚园和劳工幼稚园;张雪门主办北平香山慈幼院的幼稚师范和幼稚园。
这些前辈本土化的探索,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中国经验,到1946年,全国幼稚园1301所,多集中在工商业发达的沿海各地,与我国辽阔国土和众多人口相比,这些数量远远无法满足我国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这是因为当时我国总体社会经济不发达、国家内忧外患,政治混乱,以及学前教育自身基础薄弱,规模发展有困难有密切关系。
二 学前教育在老解放区的发展
老解放区的教育指的是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学前教育。这些地方,学前教育机构是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
1934年,苏维埃颁布了《托儿所组织条例》,制定了组织托儿所的目的、入所条件、保教人员标准、编制和环境设备等,当时在江西瑞金试办了两个托儿所,20名幼儿,均为红军子女。托儿所目的一是使小孩子在集体中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教养,养成共产儿童 ,二是为了使每个劳动妇女尽可能参加苏维埃等方面的工作。
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又颁布了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对于产妇卫生、儿童保育、孕妇、儿童的待遇和营养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
在动荡的战争环境下,老解放区儿童的保育工作有多种组织形式。
边区政府举办的寄宿制保育院、托儿所。如1938年的延安第二保育院和洛杉矶托儿所全日制的托儿所。工厂、机关、单位主办,受托干部、职工子女(以上两种在今天我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系统中,都有体现,只不过公办园现在少有寄宿制的。)日托变工托儿所、哺乳室。母亲变换劳动场所,母亲轮流照管幼儿(这种模式其实现在社区可以借鉴,但要制定好相关法律法规)。小学附设幼稚班。这是针对入学儿童放学后无法照顾弟妹,放学后由入学儿童照看的学前教育组织形式。游击式的学前教育形式。采取分散由群众家抚育与集中保育交替的方式。
老解放区的儿童保育工作是为适应革命战争的需要而产生的特殊方式,成为革命事业的组成部分,一切为了革命,一切为了孩子成为行动口号,在当时艰苦的环境下,教育者努力实现如下目的;
锻炼儿童革命的观点和作风培养儿童活泼愉快的心情,健康坚定的性格,勇敢老实的个性增进儿童知识,训练儿童手脑并用老解放区的这些学前教育机构实行“保教合一”的制度,教师、保育员、医生三位一体的分工与配合制度,生活供给上给儿童最优待遇,开展全面 的学前教育,为解放后我国学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辟了新中国学前教育新空间。
如今,城市的幼儿园、托儿所也面临着“外国病、富贵病、花钱病”等特点,农村的学前教育机构需要加大普及力度,母亲也需要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所以笔者觉得解放区幼稚园的组织形式非常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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