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体卫艺〔2007〕31号
穗教体卫艺〔2007〕3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的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与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粤教体[2007]43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广州市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与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粤教体[2007]4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方案:
一、实施目的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简称《标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我市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组织工作
(一)《标准》的实施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务室(医院)、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相结合,避免重复测试。
(三)学校每学年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一次《标准》测试。
(四)各级各类学校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五)对《标准》的实施实行公布制度,每年以区、县级市,市属各学校为单位进行公布。
(六)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检查督促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先、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七)《标准》测试上报数据联系人员:
1、各普通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指定一位《标准》测试上报数据联系人员,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管理工作。
2、市教育局负责市一级《标准》测试上报数据联系人员培训,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的《标准》测试上报数据联系人员的培训。
三、测试对象
(一)测试对象为我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测试对象划分为:小学一、二年级组,三、四年级组,五、六年级组,初、高中每年级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二)高职、高专类学校参照相应学段的要求执行。
四、具体事项
(一)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为五类,有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件1)。其中,小学一、二年级组,三、四年级组的一类项目为必测项目;二、三类项目为选测项目。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每年级组,大学组的一、二类项目为必测项目,三类项目学校可根据学校的场地条件选择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每年级组,大学组的四、五类为选测项目。每年由市教育局每类选择一项,在测试前两个月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二)组织测试。
1、测试时间的安排。
凡与教材一致的项目(5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颠球和运球等项目)可结合体育课单元教学考核课进行测试。体育课中没有教过的内容可在课外体育活动中组织测试。要避免过多占用体育课时间专门进行测试。
2、测试的组织形式。
(1)体育考核课,利用体育课单元教学考核对运动技能测试项目进行测试;
(2)课外单项测试: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定时、定点、定裁判,测试者可集体或单人参加;
(3)单项班组达标比赛,可结合季节特点进行;
(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多项运动会;
(5)以班为单位的单项对抗赛;
(6)安排测试日:一般以班为单位,每一至两周利用一次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测试或开展群体测试;
(7)安排测试周:一般在登记上报告各级达标人数之前,集中安排一至两周的测试;
(8)安排测试点:较大的学校或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可安排固定的测试点,由专人负责测试。
3、测试人员的培训。
测试前,每个单位都要对测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4、测试前的准备。
测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学生的思想发动,调校仪器,准备测试成绩登记表,提前填写好受测试的名单顺序,准备好场地。测试人员熟悉测试规则、方法和要求,制定测试过程中的组织和安全措施,指导受试者做好充分准备活动等。
5、测试过程中的组织工作。
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在学生服装、准备活动等工作做好后才组织学生测试。在测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骨干的共同协作作用,保证测试的秩序。
6、做好测试结果和评分成绩的登记与上报告。
五、测试成绩
(一)《标准》评分评价。
1、学生《标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2、学生的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标准》测试成绩。
1、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2、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3、学生《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席,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六、因病或残疾可免执行《标准》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校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免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七、《标准》测试器材
为保证《标准》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学校
选用的《标准》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八、切实加强安全措施
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一是要对学生日常的体育锻炼提出安全要求,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二是测试前要检查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病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不得参加测试,实行缓测或免测;三是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测试前要给学生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引起学生重视。
九、不断探索与研究
实施《标准》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研究,改进组织管理方法,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十、2007年广州市的选测项目: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组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备 注
小学一、
二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20
必 测
坐位体前屈、投沙包
40
选测一项
5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
40
选测一项
小学三、
四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20
必 测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40
选测一项
5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
40
选测一项
小学五、
六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10
必 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必 测
400 米跑( 50 米 × 8 往返跑)、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体重指数
20
选测一项
5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
20
选测一项
初中、
高中、
大学各
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10
必 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必 测
1000 米跑(男)、 800 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20
选测一项
50 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
20
选测一项
注:身高标准体重测量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量项目为肺活量,握力体重指数测量项目为握力。
主题词:学生体质健康方案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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