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学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1998年11月27日,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挂靠清华大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大力支持

1998年11月27日,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挂靠清华大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大力支持,赵沁平等老领导倾情谋划,前瞻布局,周其凤、谢桂华等前辈先贤,开拓进取,披荆斩棘,历任领导孜孜以求,奋斗进取,开启了中心不平凡的创业之路,成就了中心不简单的成长之轨。

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_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_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招生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招生网_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_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实现中国梦,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学位网“深化改革 托起研究生教育强国梦”专题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权威解读,并展示改革的措施和成果。回眸往昔,筑梦未来,让我们迎接新时代的挑战,共同希冀研究生教育的繁荣大发展!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2012年学科评估历时一年,按照自愿申请参评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现状、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学科建设状况。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_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招生网_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招生网_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_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而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该办法是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曾被网友称为对论文作假的“史上最严处罚”。本专题旨在展示教育部严正学风的系列举措,向公众解读相关政策,展示各个组织机构为抵制学术腐败与不端所做的工作,聆听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上一篇: 美国中学生如何备战高考?
下一篇: 弟子规国学经典读后感【推荐三篇】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