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学 > 关于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函

关于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函

关于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和《教育部直属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拟向各地各中央部属高校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21年以来,党史、教育史、地方志、校史等历史文献中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内容,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以下要求。

1. 所提供资料若为已刊发或网络发表的,请注明曾于何时何处刊发,作者信息等。

2. 所提供资料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请务必注明。如无注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提供资料者自负。

3.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含有法律禁止内容或含有商业宣传内容的资料。

二、资料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字、实物、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资料,请注明资料简介、发生时间等。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四、其他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把此次资料征集工作作为今年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被采用的资料将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相关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报道。

2. 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校要利用此次资料征集的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党史学习研究以史鉴今、资助育人的作用。

3. 统一提交。请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各中央部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本次征集活动不支付稿酬,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使用、修改、传播、出版等权利;提供资料的各地各校享有署名权。本次提交资料不退还,提供者请自留底稿。

上一篇: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篇: 深入推进国学经典教育 大力实施学校文化管理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