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深秋,天津市北风萧瑟,落叶满地。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核准处决一批罪犯,而在罪犯之中,一个年轻的女子,其向法警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要求。
奉公守法是什么意思(奉公守法莫欺心自有享通自有神积德自能求好报)
“我想梳洗打扮一下,穿上我的婚纱再走。”她说道。
这个年轻的女罪犯名为尹艳萍,1997年经过法院判决后,依法判处死刑。
尹艳萍还没到26岁,年轻姑娘爱美,想体面一些也正常。法警批准了她的要求。
尹艳萍向法警要了自己的包裹,她小心翼翼地从包裹里拿出一件崭新的红色衣服。
这件衣服红得鲜艳,在刑场之中异常显眼。
尹艳萍穿好红衣,又借了梳妆盒,细细理了理头发,描了下眉毛。
她穿着一身红衣走上刑场,有记者好奇,便问她,这身衣服有什么特别的?
尹艳萍凄惨一笑,说道:“我还没有嫁过人,这衣服是我的婚纱。在我的老家,有一个风俗,如果心里有想嫁的男人,临死前穿上婚纱想着他,这辈子做不了夫妻,在下面或者下辈子还可以续上缘分。”
尹艳萍心里有一个难以忘记的男人,只是如今她已经走上歧路,两人再也没有办法在一起了。
尹艳萍到底犯了什么罪被判死刑?她有着怎样一段悲剧的人生呢?
1973年,尹艳萍出生在云南腾冲县。她的老家位于高黎贡山上,位置偏远,村庄内民风淳朴。尹家世代务农而生,但是一家人只能勉强填饱肚子。
尹艳萍的父母身体很不好,经常生病,为了治病,家里还欠了很多钱。尹艳萍作为家里的老大,很早就出来干活、种田,只念了小学就没有再读书了。
她总是会想,自己要是能够有出息该多好,让父母不用愁,让弟妹不用饿肚子。
但是这也只是一个小小的梦想。
慢慢地,尹艳萍长大了,她模样标志,虽然被生活摧残得脸色不好,但是一笑起来令人暖洋洋的。
村里许多小伙子都对她动心,开始追求她。
方强就是其中之一,他比尹艳萍大三岁,和尹艳萍算得上青梅竹马。
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尹艳萍天天“强子哥,强子哥”地叫他,他心都软了,只想着等这个小丫头长大,两个人赶紧结婚,他要守护这个女孩一辈子。
尹艳萍对方强也很有好感,强子哥是她心里的守护神,也是她一辈子的男人。
伴随着同龄人一个个长大,许多人都选择去城里闯荡一番。看着他们,尹艳萍也在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去城里。
但是面对全然未知的地方,她又有些害怕,迟迟没有下定决定。
1990年,山前村外出打工的王小曼回来了。她穿着洋气,开着小汽车,身上还穿金带银的。
尹艳萍自然认识王小曼,看着人家挣了钱回来,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自己也很心动。
而且她看着王小曼时尚漂亮的样子,又看了看自己面黄肌瘦、打扮土气的模样,颇有些不服气。自己比王小曼好看、聪明还能干,若是去了城里,肯定比她挣钱多。
尹艳萍私下里找到王小曼,小心翼翼地问道:“小曼姐,俺这样的人能进城打工吗?”
王小曼半点犹豫没有,忙不迭点头,一直夸尹艳萍。
王小曼的话就像是给尹艳萍吃了一个定心丸,她终于决定要去城里。
当尹艳萍把这个决定告诉家里的时候,父母十分不舍,劝了一会儿,见劝不动,只好开始给女儿收拾东西。
其实在他们心里,也是希望家里能够富裕起来,若是老大真的外出打拼了,也是一桩好事。
尹艳萍舍不得父母,也舍不得自己的爱人。
在中秋节的夜晚,她约方强在老地方见面。
两个年轻人即将别离,都满怀不舍。方强是不想尹艳萍走的,但是他劝不过对方。
尹艳萍抱住方强,她满心不舍,但是眼前又浮现出未来富裕后的景象。为了日后,为了自己和强子哥的幸福,她是一定要去城里的。
“我明天就要走了,去广东打工。”
方强也紧紧抱着尹艳萍,眼圈都红了,他理解尹艳萍,但是他更觉得家乡就挺好的。
只是尹艳萍的决心已定,没有人能够劝得了她。
方强只好把自己的礼物拿出来,那是一个新的红套装,“本来是打算订婚的时候再给你的,但是不知道你要去多久,也没有什么能给你的,这件衣服你就拿着穿吧。”
尹艳萍感动极了,她向方强保证,自己就出去三年,三年后回来两个人就成亲。
就这样,尹艳萍带着那件红套装离开了大山,离开了村子。
虽然说是去广东,但是尹艳萍初入城里的第一站还是选择更近的昆明。她太过骄傲,因此,没有选择跑到王小曼手下干活,而是自己找工作。
尹艳萍勤快能干,年龄小,模样也好,很快就在一家酒楼当上了服务员。
虽然每天工作累了些,但是一个月能够挣下来350元,这是在村里根本想不到的。
尹艳萍感觉生活都有了盼头,每日干活都有动力。
酒楼包吃包住,对于村里姑娘来说,吃得住的都不错。
在这样的日子里,尹艳萍被滋润得愈发漂亮,她身材抽条一般地发育起来,脸蛋也因为晒不到太阳白净许多。
来来往往的客人们都要夸她长得好看,也总有男的找机会往她身边靠。
酒楼每天生意都很好,老板和老板娘挣得盆满钵满,而尹艳萍却发现自己很难攒下来多少钱。
她想,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盖房子呢。真不知道小曼姐都是干什么挣了那么多钱。
而且随着尹艳萍越来越漂亮,老板对她的态度也很不一样,总是找机会揩油。
尹艳萍吓了一跳,菜扣了一地。
老板娘见到了,把人推到小黑屋,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巴掌,还直骂她是狐狸精,故意在勾引。
尹艳萍不明白,自己只是想要挣钱,怎么就这么难。
她无助又迷茫,哭了一个晚上,实在不想在这里待了。可若是就这么回家,自己风风光光地离开村子,灰头土脸地又回去,太丢人了。
尹艳萍此时又想到了王小曼,她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去给王小曼打工。
可是尹艳萍不知道,王小曼干的东西是那么见不得光。她答应王小曼去她手底下干活后,就被带去了一家KTV里面。
王小曼扔给她一套布料少得不行的衣服,告诉她要陪客人开心。
怎么陪?陪什么?
尹艳萍拿着那套工作服,手在颤抖,她不知道自己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但是随后王小曼又告诉她一个数,尹艳萍眼睛都亮了,她在酒楼一个月也挣不来。
王小曼说,只要她能够让客人开心,就有500块钱,别的小费不算。
尹艳萍没上过什么学,但是在酒楼打工的时候也听说过小费,一个客人就有500块,她见KTV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哪怕是一天只陪一个客人也够了。
在金钱的推动下,尹艳萍最终还是答应了这份工作,她成为了一名三陪女。
一起工作的还有很多漂亮姑娘,第一天上岗的尹艳萍很是放不开,她拘谨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人就劝她,放开点,别跟钱过不去。
第一天上岗,尹艳萍就失去了自己的第一次。那天晚上,她拿着钱,倒在床上,眼泪无声地落下。强子哥的脸不停地浮现,临走前,自己发誓回去就要嫁给方强的话就像重锤一样砸在自己的心上。
身边的人都在笑话她,这有什么的,这是致富。
文化不高的尹艳萍看大家都这么说,便也有些动摇,自己挣了很多钱,没多久家里面就能盖房子了。
她渐渐开始适应这份工作,在客人面前笑得越来越自然,穿得也越来越少。甚至有许多老客户,她也收了不少小费。
只是想到方强,尹艳萍还是会觉得很难受。她甚至不敢再给方强写信,只是寄钱回家,也不肯写自己在城里的地址。
家里面来信说,方强来城里找了她三次,因为只知道尹艳萍在酒楼打工,就一家家酒楼去找,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她,从城里回来之后方强还生病了。
尹艳萍难受得不行,她掏出来那件红套装,似乎还能感受到方强留在上面的温度。
套装还是崭新的,只是如今她就算是拿手碰一下都不敢,仿佛碰了就会把衣服弄脏。
这天,老主顾程老板给她打电话,预约两点到店。
尹艳萍强打起精神,接待了客人。
程老板有钱,出手大方,经常来,跟小姐妹们的关系也不错。
这天,两个人正常进行了“交易”,程老板在尹艳萍身上说着一些调笑话,还给了大笔的小费。
但是尹艳萍情绪不高,程老板见她这样,递过来一支烟。
“看你没精打采的,我给你提提神。”程老板自己也抽了一根。
尹艳萍只以为是普通的香烟,平时为了陪客人,她也抽过。但是烟入了嘴,她才发现味道不太对。
程老板告诉她,这是“四号”白粉,就是人们口中的海洛因。
尹艳萍立即慌了神,但是这掺了料的烟已经入了嘴,她吸食了第一口,就没有放下。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地,尹艳萍对这东西成了瘾,程老板也像是逗乐子一样带着她玩。
可是之后程老板就厌了,不怎么愿意来应付她。尹艳萍只好自己找门路,花钱卖毒品。
短短几个月,尹艳萍就把全部的积蓄都花了出去。
尹艳萍没有钱,但是又被毒瘾折磨得浑身发抖。她没有力气抵抗,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赶紧找到程老板,程老板手上有的是白粉。
揣着这个念头,尹艳萍在冬夜里的大街上徒步走着,她走向每一个程老板可能去的地方。
终于,在一家酒楼门口,尹艳萍遇见了程老板。
尹艳萍立即跪了下去,“程老板你把我带走吧,让我干啥都行。”
从此,尹艳萍就成了程老板的手下。
而程老板名为程玉华,是一个大毒贩,他经常往来天津和云南。从此之后,尹艳萍走上贩毒的道路。
1996年,尹艳萍听从程老板的吩咐,在云南边疆小镇开了一家服装店。
服装店生意兴隆,白天人来人往,热情好客的尹艳萍成了小镇靓丽的一道风景线。
到了晚上,小店又变成了罪恶的港湾,尹艳萍成为毒贩的中间商,给毒贩们提供交易场所,同时在每一场交易里大捞一笔。
尹艳萍感觉自己钱包里的钱越来越多,但是生意却也越来越不好做。
程老板说,最近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很大,毒品过境太难了。
尹艳萍自己也是个瘾君子,她需要的量很大。而且她已经把这东西看成了金钱,一旦断了,就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为了挣钱,尹艳萍决定冒险过境。
云南与缅甸交界,尹艳萍第一次到这个陌生的国度,她小心翼翼地走到一家门面不大的小店里。
小店里客人不算多,靠窗户的角落坐着一个年轻人,他的桌上放着一份《中国妇女》杂志,十分显眼。
这是定下来的暗号,尹艳萍知道,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她按照约定,在店里说了自己的暗号,两个人都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年轻人走后,尹艳萍也跟着出去了,两人来到小巷子交易。她拿到手的“四号”白粉是20元一克,尹艳萍第一次过境,便只买了45克。
带回去之后,又以70元一克的价格卖给程老板,尹艳萍知道程老板还会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
层层剥削,曾经的自己就是因此而倾家荡产的。
但是如今,尹艳萍被到手的钱冲昏了头,她想着这真是一个好门路。来钱又快,还不用看程老板的眼色,自己还有数不尽的白粉。
因此,尹艳萍不惜以身试法。她总是想着自己运气好,能挣钱干嘛不干。
心存侥幸的尹艳萍开始频繁往来缅甸,甚至和当地人也熟悉了。
她与当地一个名为杨正华的青年日益亲密,在她眼里,杨正华总是带着方强的身影。
二人虽以姐弟相称,但实际上关系亲密,更像是夫妻。
杨正华全家靠种植鸦片而生,他们一家也全都是毒贩,但是杨正华的大姐也因此被枪决,二姐和姐夫因为吸毒毒品死亡,还有一个姐夫则在牢里服刑。
但是为了利益,杨家还是执着于贩毒这条路。
尹艳萍见杨正华比自己小很多,而且像极了方强,她很多地方都会心存怜悯。
因此,当杨正华告诉她,自己要去天津送货的时候,尹艳萍立马就阻止了。
可是天津都是老主顾,杨正华这一趟又必须走。
尹艳萍想了想,决定自己去替他走这一趟。一来,自己经验多,门路广,比杨正华好做事;二来,尹艳萍也有自己的小主意,天津距离远,卖过去的白粉价钱也贵,近年来云贵地区打击毒品力度越来越大,如果能把生意发展到天津,也是一个新的办法。
于是,尹艳萍带着150克的“四号”白粉,利用女性生理期的特殊时间,闯过关口,把货带到天津,并且卖出了150元一克的好价格。
发财了。
这一瞬间,尹艳萍的心里只有这三个字。同时,她也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开辟了新事业的成功女性,既尊贵又聪慧。
于是,一条从云南穿梭八个省到达天津的毒品运输线形成,尹艳萍带着自己的势力开始了源源不断的毒品交易。
这样巨额、巨大的毒品运输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天津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精密的搜捕,尹艳萍的毒品运输线步入他们的视野。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先织下一张网。
1997年4月,尹艳萍接到了一笔大单子,她要运送上千克的毒品到天津。
这次运输数额巨大,但是能够收获的利益也十分可观。一次次的毒品交易催生了尹艳萍的野心,她一定要做成这笔交易。
因此,尹艳萍和杨正华开始商量对策,杨正华还带上了妹夫匡成江。
三个人决定分三步行动,先由杨正华到天津找客户探道,之后尹艳萍和匡成江带着一部分毒品交易试探,最后雇佣一个人把剩下大批毒品带到天津。
最后一步,三人决定雇佣杨家的短工徐友,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徐友最终同意了。
于是一场惊天的毒品交易慢慢展开,而围绕他们的抓捕行动也蓄势待发。
同年5月,经过杨正华的探道,毒品交易第一步已经完成,尹艳萍和匡成江正在执行第二步行动。
一行人带着部分毒品从云南出发,经过毒品运输线到达天津。
路上,路过昆明的时候,突然有个人认出了尹艳萍,叫住她。
尹艳萍心下一紧,暗暗警惕此人的靠近。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是当初一起在KTV的小姐妹,她告诉尹艳萍,有一个名为方强的人来找过她。
但是尹艳萍此时全部心思都放在了运送货物上,没有注意,小姐妹还说,方强送来了一封信。
尹艳萍草草收下信件,随手放进包里,应付过去。
之后,她和匡成江一路行至天津,并且按照和客户的约定在指定地点交易。尹艳萍二人假扮成情侣,慢慢走在天津市区通往海港的过街天桥上。
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妇女,那名妇女穿着打扮普通,只是还领着一个七岁的小男孩。
尹艳萍和匡成江对视一眼,知道对方就是客户。
三个人在桥中间停了下来,对了几句暗号,确认了彼此的身份。
一场交易正在进行。
而埋伏在附近的警方,正密切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抓住机会,十几名便衣警察从桥头向中间冲了过去。
尹艳萍见状,知道坏了,几个人分别向不同的方向跑。
那个中年妇女还向他们高喊:“把东西扔掉。”
然而,警方行动迅速,尹艳萍几人没有逃脱,几名毒贩全都被逮捕归案。
经过盘问,天津警方知晓了尹艳萍的后续计划。再次展开抓捕行动,七天后,在天津饭店内抓获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杨正华等人。
津门特大毒品案自此告破,共缴获海洛因超过3000克,抓获毒贩12人。
同年6月7日,尹艳萍站在天津二中院大法庭的被告席上,被判死刑。
当法官落槌之时,尹艳萍觉得天都塌了,她的一切都没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家里人交代,不知道该怎么去见方强。
一审判决后,尹艳萍提出上诉,在等待死刑复核的一年里,她想了很多,恍惚间想到还在村子里的自己,若是能回到那时候该多好。
此时,她终于有时间看看方强留给她的信件了。
尹艳萍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方强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她的眼眶立刻红了。
“萍妹,请原谅我给你的信复写了许多分,因为我到处找你,每走一家宾馆、酒楼,我就留下一封,我想你会见到的。”
“回来吧,萍妹。”
尹艳萍泣不成声,她一字一句接着看下去,方强告诉她,村里近些年来越来越好了,甚至有许多城里人来到村里落户。前山村的王小曼因为贩毒被判死刑,全村人都替他惋惜。
“我等着你,心中只有你。”
可是尹艳萍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她已经成为了魔鬼,成为了人民的罪人。
走上刑场的那一日,尹艳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上方强送给她的红色套装,那红色鲜艳明媚,但是她觉得自己好像披上了一层厚厚的血。
临死前,尹艳萍放声大哭,她重重跪在地上:“爹,娘,女儿不孝,来时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吧!”
“强子哥,萍妹对不起你。”
伴随着一声枪响,尹艳萍结束了她的生命。
在花一般的年纪,因为一时的错念、贪念,一步错、步步错,自此走上歧路。若她能够一直老实干活,以她的勤劳、聪慧,想必也会实现年轻的致富梦。
只可惜,再也没有如果,尹艳萍的贪欲让她走上违法的道路,她用生命为代价,告诉世人奉公守法、切勿踏错。
来源:探秘历史
编辑:任禹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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