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微信公号6月2日消息,家住贵阳市中曹司的李大姐是一名家政工作者,几年来一直靠给别人带孩子为生。最近李大姐给一位年轻妈妈带孩子时就遇到了这件让她万分苦恼的事情。
李南明(李南明各位游客请注意)
请保姆照顾1岁孩子
工资和生活费一拖再拖
5月31日傍晚六点,记者在遵义中路一家饮食店见到李大姐时,她正在小心翼翼地给孩子喂粉吃。李大姐告诉记者,小孩一岁零两个月大,跟在她身边将近两个月了,自己本来只是一名保姆,现在却变成了“亲娘”,而这一切还要从孩子的母亲雷女士说起。
4月2日,我在家政群里面看见有个单子,工资每天180元,按天付钱。
李大姐:
李大姐接下单子后,便住进了客户家里。刚住进去的前两天,李大姐发现孩子的母亲雷女士声称自己工作太忙,晚上从不回家,而孩子的父亲一直没出现过。另外家里还住有一名二十来岁的女士,而这位女士的一些举动,让李大姐决定将孩子带回自己家里。
李大姐:小孩妈妈的闺蜜叫了三个女生来家里,晚上一起玩手机游戏,声音很大,很吵,宝宝就睡不着。我是为宝宝考虑,怕他睡眠不好,本来就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我就提出建议,要么就换人,要么就让我带回家,取得宝妈同意后,我就把孩子带回去照顾了。
李大姐:
李大姐:满半个月后我就找她拿生活费,客户又说你带满一个月,我来接娃娃时把工资一起结给你。
在这一个月期间,李大姐通过微信每天按时将孩子的情况汇报给雷女士,一开始她还问问孩子情况,后面就几乎不闻不问了,甚至李大姐打的电话也经常不接,只是通过微信转给了李大姐600元钱。
一个月之后我给她发信息,我说你几点下班,我把宝宝送过来。她说她母亲生病了,要先带去检查,叫我帮她继续带。
李大姐:
随后李大姐发现,雷女士竟然已经把房子退租了。这下李大姐急了,便去辖区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查出雷女士未婚,老家在六盘水。
被派出所查出未婚后
孩子母亲突然断供失联
李大姐:她答应派出所,5月18日来接孩子,那天我发信息,打电话,她就不来。我又请派出所来联系,她答应5月26日来接孩子,26日也是一直不接电话。
之后雷女士索性连派出所民警的电话也不接了,于是民警联系了孩子的外公外婆。
李大姐:孩子外公听见这个事情就不接电话,就说孩子的妈妈还没结婚,哪里来的孩子。
外公外婆也不认这个外孙,走投无路的李大姐又找到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法帮她解决,只能建议李大姐报警。目前雷女士一共就支付过1200元钱给李大姐,已经欠了李大姐11000元左右的工资。
李大姐:我大儿子读大专,小儿子读大一,在福建读书,我这么久没上班,没有经济来源,现在生活费都很困难。
李大姐现在只是希望这位雷女士能把孩子接走,并付清自己的工资。随后记者和李大姐一同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五里冲派出所。民警表示,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无法找到雷女士,他们也帮李大姐联系了民政局,得到的答案是,由于孩子母亲的户籍所在地在六盘水,所以建议李大姐联系六盘水当地的民政局。随后记者也电话联系了雷女士,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孩子母亲雷女士
李大姐:小雷,希望你看到新闻后把宝宝接回去,现在正是宝宝最需要你的时候,大家都不容易。
如属实或涉遗弃罪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如若报道情况属实,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无论结婚与否,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小孩有抚养义务。现在因纠纷将孩子丢给保姆,是监护失职。如果情节严重,譬如接到通知后他们还不来领,以致小孩无处可去,则涉嫌遗弃罪,应该依法予以立案追究。
丁金坤介绍,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女子已将孩子接走
3日,贵阳南明区五里冲街道党建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当天早上孩子已被母亲接走,将带回老家给外公外婆抚养。该工作人员表示,雷女士此前租住在贵阳市,但籍贯在六盘水,系未婚生育。
该工作人员表示,已为带小孩的保姆发放临时救助补贴,此外小孩母亲还没有还清欠款,只是给保姆打了个借条。
来源:澎湃新闻编辑吕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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