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
11日上午,陈世峰,江秋莲在媒体会上表达了对判决的看法。江秋莲感谢了法院对江歌善行的认定和对刘鑫“恩将仇报”的行为认定,陈世峰,但也表示对69.9万元的赔偿不甚满意。同时,江秋莲还提到,她将在以后做一些小生意赚钱,为2037年凶手陈世峰在日本服刑出狱回国后起诉陈世峰做准备。(此前报道→江歌妈妈:我需要赚钱维持生活,等2037年凶手出狱回国,继续起诉他!)
陈世峰(陈世峰为什么不能回国审理)
针对“江歌案”的法律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法律专家蓝天彬律师予以解读。
问题1:对于此次的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被告刘鑫方面称“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怎么看?
蓝天彬:一般情况下,朋友是没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的。
根据民事法律的诚信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一方引入侵害危险,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他人受到损害。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有义务告知实情,并善意提醒。
陈世峰为什么不能回国审理
在此前2月16日的二审开庭中,刘鑫一方提出江歌曾经在瞒着刘鑫的情况下,向陈世峰谎称刘鑫怀孕,并因此向陈索要了10万日元堕胎费、陈世峰所杀目标本来就是江歌等新主张。这些既是此次庭审围绕的焦点,也引发外界诸多猜测讨论。
此次开庭前夕,记者从刘鑫处获悉,二审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刘鑫一方又一次向日本东京地方检察厅提出了调取”江歌案”原始卷宗的申请。因案件在国内持续引发关注和巨大争议,该申请获日方破例同意。
据了解,此次刘鑫一方从日本调取的原始卷宗包括案发时刘鑫两次报警录音、多份搜查报告书、庭审笔录、检方对刘鑫的调查笔录、陈世峰的陈述书、起诉状、判决书等,内容多达数百页,目前经过公正翻译,已提交给二审法庭。此外,刘鑫一方还根据这些原始卷宗专门整理了一份《10万日元流产费》的材料,提交给了二审法庭。
陈世峰为什么就判20年
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陈世峰,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回顾这个案子开庭之初,早已经有人猜测,陈世锋为了自保,必定会在法庭上狡辩。只是,这次,善良再次限制了我们的想象,正如徐静波微博上描述的这样:陈世锋在法庭上居然跟没事一样,太冷血了。
在这一周里,整个庭审过程就像观看了一场“演员的诞生”,陈世峰和刘鑫,都在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阐述所谓事实。
庭审中,陈世峰只承认恐吓罪,不承认故意杀人罪,但承认过失杀人。他把所有责任推给刘鑫,说刀是她递的,门是她锁的。是江歌先拿刀刺他,夺刀过程中,他误伤到了江歌颈部,但又怕承担高额疗费,陈世峰,于是起了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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