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探索 > 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

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

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权利”,是一切法律里面最基本的元素。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的法学教科书里都盛行着一种传统的观念: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法”起源于“刑”,而“刑”起源于“兵”——即起源于战争、起源于对敌人或战俘的惩罚镇压。但是,当今世界上,许多法学

“权利”,是一切法律里面最基本的元素。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的法学教科书里都盛行着一种传统的观念:

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

尼格罗人(尼格罗人种)

“法”起源于“刑”,而“刑”起源于“兵”——即起源于战争、起源于对敌人或战俘的惩罚镇压。

但是,当今世界上,许多法学家却逐渐认同了这样的一个观点,即法律的起源,可能是从人类的“本能”和“权利”开始,而并非从“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开始的。

不过,猜想归猜想。

千百年来,在非洲,在这片人类生命最古老的发源地上,人们曾费尽心力都很难找得到一片纸、一块碑、一座陵墓或一段铭文,有记录过古代法律活动的痕迹。

余定宇先生著书说,然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一群欧洲大陆的探险家们,竟然在尼罗河群那漫山遍野的香蕉林里,发现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从而,证实了法学家们这一个伟大的猜想。

人类的足迹最早从非洲开始。

在非洲中部,布隆迪南面的一座荒山上,默默地流淌着一条涓细的小河。

谁能想得到,这条不起眼的小山溪,竟然会是那条汹涌澎拜、一泻万里的世界第一长河——尼罗河的起源?

在尼罗河源头的附近,是一片全未开发、遗世独立的万古洪荒。

这里的野草竟有二三米高,原始森林里,巨木撑天,青藤蔽日,大象、犀牛、狮子、羚羊、河马和斑马自由自在地游荡。百花争艳,百鸟婉鸣。那种伊甸园般的景象,令所有到访者目醉神迷。

此地的丛林里,至今仍居住着一个叫“俾格米”族的奇特小矮人部落。男的身高在130厘米、女的身高仅110厘米左右。

自古以来,他们就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世外桃源里,以狩猎捕鱼为生,从不知道有金字塔和埃及艳后,更不知道有东欧巨变、“9·11”和拉登。

余定宇先生说,但很奇怪,这些与世隔绝的小矮人们,却知道现代世界很流行的一样东西,那就是——“权利”。

20世纪之初,德国的人类学家谢贝斯塔在来东非大裂谷探险时,就曾经在此地遭遇过一段十分有趣的经历:

某日,他们一行人在此地附近的河谷里跋涉了大半天,又渴又累之际,眼前却神话般地出现了一片挂满金黄色果实的香蕉林。

正当他们兴高采烈地想饱餐一顿之时,突然,有一个尼格罗人(非洲黑人)冲了出来,愤怒地对他们大叫大嚷。

经向导翻译,原来,这黑人叫嚷的始终都是同一句话,那就是——“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权利从这里摘香蕉!”

据说,在这片与世隔绝、万古蛮荒的原始丛林里,突然听到“权利”二字这样充满现代意味的法律话语,当时,确曾令这一班西方人吓了一大跳。

他们连忙道歉并作出赔偿,之后,又十分好奇地向主人提出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摘香蕉的“权利”?

于是,从那个尼格罗人的口里,他们听到了一个神奇的传说。

很古很古的时候,一个俾格米人在森林中游荡,同行的还有个尼格罗人。

有一天,他们来到黑猩猩的村庄里,在那儿,他们生平第一次见到了一片香蕉林。林子里,到处结满了金黄色的香蕉。

起初,他们以为这果实有毒,不敢吃。然而,聪明的尼格罗人却怂恿俾格米人去尝尝它的味道如何。

所以,勇敢的俾格米人便吃了一些,觉得味道是可口的。尽管这样,尼格罗人还是不敢吃。

到黄昏睡觉时,多疑的尼格罗人相信他的同伴夜间必将中毒而死。

次晨,他看到俾格米人还活着,非常惊讶,这时候,他才敢壮着胆子去吃这种新的水果。

尝了一口,他便发觉味道很好。于是,两人都想把香蕉在他们家的附近种植起来。

俾格米人拿了一些果实,而聪明的尼格罗人则拿了一些芽,两人回家了。矮小的俾格米人把果实埋在田野里,徒劳地等待着香蕉的成长,但香蕉烂在土壤中了。

几个月后,当他来到尼罗河访问尼格罗人的村庄时,却突然发现了一片美丽的香蕉林。

他大为惊奇。

最后,俾格米人向尼格罗人叹了一口气,说:“看来自己不是一个好的种植者,继续从事狩猎打鱼可能要好得多。”

他鼓励尼格罗人继续种香蕉,并说他有时要进来取一份。

尼格罗人不解地问:为什么?

俾格米人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俾格米人是这种水果的发现者!而尼格罗人只是从他们那里才学会了吃这种水果的。”

自那时起,世代相传,全非洲的尼格罗人都知道了这条小矮人的“发现权”——俾格米人有权,在所有尼格罗人的种植园中摘香蕉!

这个黑人的故事讲完了,而那班探险家们却感慨万分。

余克定先生说,人们可以证实的是,非洲这片荒蛮的土地,并不是什么“法律的沙漠”。在最早诞生了人类的这片沃土上,其实,自古以来,就一直有人类法律的萌芽在生长。

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人类的法律并非是阶级斗争时代的产物。

早在人类还处于丛林社会的时候,“权利”、“法律”的观念,就早已深深地扎根在世界各地的原始人头脑中了。

据说,一个北美的印第安人假如在雪地上看到一头带箭的鹿,他不会把它扛回家去据为己有。而是会默默地守候在原地几小时甚至几天。等猎人返来后,再按习惯,平等地分享到他应得到的一份鹿肉。

而又据说,一直到今天,澳洲的土著居民仍像非洲的黑人一样,懂得尊重别人的“发明权”、“发现权”或“知识产权”。

如果他们觉得某一个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头饰很好看,而他们又很想在自己的表演中加以模仿的话,那么,他们就会给该部落送去几十头猪和一大批谷果,请求该部落允许他们使用这些“著作权”。

因破坏这些习俗规则而侵犯了别人“权利”的人,将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通常是部落把这些“犯罪”分子交出去,任由对方处置。印第安人可能会被猎人一箭射穿心窝,而澳洲土著则会被对方用长矛或“飞去来”刺人腿骨。

这就是原始人的“权利”,这就是原始人的“法律”。

余克定先生说,从全球各地原始人关于“权利”的故事里,我们已清晰地看到了现代世界各国关于宪法、物权和版权法的先声。

现代法学的第一要义便是,保障和发展“公民的权利”。

所以,尼罗河畔这一片野生的香蕉林,以及香蕉林背后那一个遥远的传说,今时今日,仍时时令许多没有到过非洲的法学家们心驰神往。

上一篇: 2023高考趋势(2023高考趋势分析)
下一篇: 与海为邻(与海为邻住在无尽蓝的隔壁却无壁可隔)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