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爱情是实现个体成长的一种必要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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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生(张竞生的书)
1923年,《晨报副刊》发表的关于北大教授谭熙鸿续娶陈淑君一事的争论文字引起了张竟生的兴趣,经过一番调查,出于正义感的他决定站在陈淑君一边,为其发声。于是,在4月29日的《晨报副刊》上,张竞生刊发出《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出了所谓的“爱情四定则”,即爱情是有条件的,爱情是可比较的,爱情是可变迁的,夫妻为朋友的一种。
张竞生如此高论一出,即刻掀起舆论波澜,《晨报副刊》编辑孙伏园趁机围绕这一话题策划了系列讨论,响应者积极而热烈,且压倒性的多数都持与张竞生截然相反的观点。不过,无论张竞生的论调是否能够站得住脚,至少他成功影响了人们之于爱情这个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也使得1923年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的婚恋年。
就在这一年,胡适与曹诚英相恋,朱谦之与杨没累相恋,张竞生与褚松雪相恋,高君宇与石评梅相恋,蔡元培与第三任夫人周峻成婚,庐隐和郭梦良也终于克服各自家庭的阻碍喜结良缘……庐隐即《象牙戒指》的作者,而按照作者本人的说法,这部小说“只不过忠实的替我的朋友评梅不幸的生命写照,留个永久的纪念罢了”。也就是说,《象牙戒指》所书写的主要就是石评梅的个人情感历程。
只是在这本书中,石评梅被称作了张沁珠。小说从初入大学的张沁珠写起,此时的她一时还难以适应异乡校园的新生活,常常想家,既惦念家中垂老的父亲,又担心母亲未来的命运。然而,自从与父亲的学生伍念秋有了诗情画意的往来之后,张沁珠对于父母的牵挂亦便渐渐不再那么强烈了。很明显,是爱情有效改变了张沁珠的心理状态。似乎,爱情所要发挥的即是促使张沁珠走向自我独立的作用。那么,从这一意义说来,爱情确实也是实现个体成长的一种必要性因素。在爱情的世界里,除了彼此,一切皆可忽略。
所以,伍念秋对张沁珠说:“我常想象一种富有诗意的生活,——有这么一天,我能同一个了解我的异性朋友,在一所幽雅的房子里同住着,每天读读诗歌和其他的文艺作品。有时高兴谁也可以尽量写出来,互相品评研究。——就这样过了一生,你说我的想象终究只是想象吗?”可见,这便是爱情中人真正想要的生活,一种排他性的二人世界,远离人间烟火,全然的自我满足。
可有必要指出的是,因为无需再对他人负有责任,故而这种开始走向独立的生活并不能产生个体成长上的意义。究其实质,它仍是退化性的,是向安全母体的逃避。也许有人会问:二人不是照样可以为彼此负责吗?但问题是这里的二人已被爱情同化成一人,所谓为彼此负责也只能是为自己负责,而非为他人负责。
有鉴于此,我们几乎可以断定,这样的爱情很难令伍念秋和张沁珠晓悟责任和成长的真谛。事实亦的确如此,伍念秋从一开始就没能为自己或者说为张沁珠负责,眼见着自己编织的情网已将对方套牢,他方才犹豫着说出自己已婚且有两个孩子的实情。伍念秋无疑可以预料到自己的坦白将会给恋人带去多么沉重的打击,但为了自身的情欲,他还是不惜给恋人一次这样的打击。
/Part02
「爱情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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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这样的打击,张沁珠的反应是“我是被人从半天空摔到山涧里去呀!我的痛苦,我的失望,使我仿佛做了一场恶梦”。可是,如此巨痛却并未激起受害者对于施害者的憎恨,相反,她倒是在日记里替他辩白:“不过我倒能原谅他,——情感是个魔鬼,谁要是落到他的手里,谁便立刻成了他的俘虏……”不难看出,张沁珠把伍念秋也视作了跟自己一样的受害者。想必伍念秋亦是这样的念头,爱情的魔力谁都无法抗拒,要怪也只能怪爱情本身。顺乎这个神秘主义逻辑,伍念秋的欺骗就有了身不由己的正当理由。
爱是无罪的,张沁珠也好,伍念秋也好,无不是此种观念的信徒。爱情作为一种权利,在他们那个时代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肯认,它的高尚价值甚至可以超越于其他一切道德责任之上。无可否认,爱情的这一超越性有着相当自私的成分,说它自私,则是因为爱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难免总要牺牲掉他人的利益。正如伍念秋,有了新欢就要无情抛弃旧爱。在他妻子写给张沁珠的信中,我们能够看到他对此做出的解释:“他说:他从前没有遇见好的,所以不觉得,现在既然遇见了,自然要对我不满意。”
伍念秋的这般做法恰好印证了张竟生的爱情定则论:爱情是可比较的,爱情是可变迁的。虽说在实际上,他十之八九同当时的绝大多数青年一样,对张竟生的爱情定则是不能苟同的。个中原因即在于,他们赋予爱情的过多美好想象使其宁愿无视爱情固有的反道德冲动。
也许,他们尚不了解爱情的矛盾本质,它仅存于被追求的过程当中,一旦得到,即意味着消失。换句话说,爱情唯有在未能实现的条件下才是永恒的。因此,对于正在热恋的人儿来说,爱情怎么是可以比较和变迁的呢?
最终,张沁珠决定退出这场情感纠葛,这不单单是基于道德的压力,还有她对伍念秋妻子的同情,更有由此产生的之于伍念秋的不满。后者毁灭了她关于爱情最重要的想象:纯洁和唯一。可是,爱情毕竟已经发生,覆水难收,这注定是张沁珠心头永远的创痛。或许可以疗愈,而疤痕却是终生消失不了的。
说到疗愈,最好的方法大概就是开始新的恋情,那难以忘怀的伤痛总能因此被暂时转移。接下来,张沁珠和曹子卿的交往其实正属于这样一种转移,只是她还不敢面对,不愿承认这就是爱情,宁肯把它说成是因为自己“欢喜热烈的生活”。这不禁要让我们发问:难道热烈的生活仅仅在两性间的交往里才有吗?
表面看来,这段新关系里的曹子卿只是在单相思,他的狂热追求并未能令张沁珠真正动心。而在事实上,张沁珠不过就是不想动心而已,因为这压根不符合她对爱情所保留的既定幻想:爱情必须是纯洁和唯一的。
在日记里,张沁珠这样写道:“当然我对于他绝不能说一点爱情都没有,有时我还真实心实意地爱恋着他,不过不知为什么,这种的爱情,老像是有多种的色彩,好似是从报恩等等换了出来的,因此有的时候要失掉它伟大的魔力,很清楚地看见爱神的后面,藏着种种的不和谐。——这些不和谐,有一部分当然是因为我太野心,我不愿和一个已经同别的女人发生过关系的人结合。还有一部分是我处女洁白的心,也已印上了一层浓厚的色彩,这种色彩不是时间所能使它淡退或消灭的;因此无论以后再加上何种的色彩;都遮不住第一次的痕迹。换句话说,我是时时回顾着以往,又怎能对眼前深入呢?”
/Part03
「爱情的痛苦里孕育着对于死亡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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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弄人,此时的张沁珠早已知晓曹子卿和伍念秋竟然有着相同的情况,不同的是曹子卿的婚姻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但这对张沁珠而言终是个忌讳,加之对于爱情根深蒂固的处子情结,张沁珠很难敞开心扉,重新接纳一个恋人的走入。新的恋情非但覆盖不住初恋的烙印,反倒只能使这烙印被无限放大。可以说,曹子卿既为疗愈她的情伤而在,亦为提示她的初恋而在。这种冲突更能彰显爱情无以摆脱的魔力,即便痛苦,它也是张沁珠所乐于承受的。
德尼·德·鲁热蒙曾在《爱情与西方世界》一书中指出,“激情是一种心甘情愿的受苦”,“所谓激情之爱,正是那种会使我们受伤,使我们颓丧的欲望”。相较于张沁珠,曹子卿在这一痛苦的深渊里陷落得更深。深渊只能让他感知到自我的存在,和伍念秋一样,责任意识在他的身上亦是极度匮乏的。他可以七八年不回家,对从未谋面的女儿不闻不问,对家中的不幸变故一无所知。一句“所以我想为彼此幸福计,还是离婚的好”,便可将妻子草草打发。当然,他确实是在为自己的幸福计,而他的妻子又能有什么幸福可计呢?他的幸福必须要以她的不幸作为代价,别无选择。
曹子卿最后的死亡正属于激情之爱的归宿,因为所有的爱情痛苦指向的都是死亡的冲动。爱情渴望永恒,而唯有死亡才是永恒,并可终结爱情的责任禁忌。与此同时,死亡亦将爱情彻底神圣化了。应该看到,曹子卿为爱情做出的生命献祭成全的恰是张沁珠的情爱理想,这是一种回应,亦是一种召唤,而回应这种召唤便升华为了张沁珠生命的全部意义:“长空,你生前爱的一枝寒梅,现在虔诚地献于你的灵前。请你恕我,我不能使你生时满意,然而在你死后呵,你却得了我整个的心,这个心,是充满了忏悔和哀伤!唉,一个弱小而被命运拨弄的珠珠,而今而后,她只为了纪念你而生存着了。”
曾经,张沁珠一度怀疑自己对曹子卿的爱可能仅是由于感激,如今,她索性把这感激降低为了一种罪责,以自我惩罚的方式将自己和对方永远绑定在了一起。至此,对方送给她的那枚象牙戒指也就拥有了不朽爱情象征的况味,它已同她的心生长在了一起,不可分离。
当张沁珠终于回应了病逝的曹子卿渴求于自己的爱情之后,即意味着她已不可能活在现世,于是醉生梦死就成了她最佳的生存选择。我们看到,曹子卿的墓地是她唯一的现实,有关他的回忆便是她生活的全部。所以,她毫不在乎自身的魅力可能继续给梁自云、小叶等这些新的追求者带去的风险。不过话又说回来,让他们痛苦,让自己因此烦恼,不就是张沁珠始终迷恋的激情受难吗?况且,爱情的自恋性实质本已决定了它同责任向来无缘。
但,受难只是过程,死亡才是她想要的结局。由此说来,张沁珠的死去之于她的亲朋虽是痛苦,之于其自身却是幸福。既然是为爱而爱,那么殉葬所能表达的就是她献给爱情最大限度的忠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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