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深化公益诉讼跨区域司法协作,在汛期来临前完成了绥芬河市黒瞎峙子河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区域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6月,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情况反映,绥芬河市黒瞎峙子河部分河段存在淤堵的情形,影响了市域河流的行洪安全。检察机关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涉案河段进行巡查。
经查发现,涉案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国有林地;水土流失、河道淤积;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弃置泥土、钢筋、垃圾;建有污染水体的旱厕;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等问题。
绥芬河口岸(绥芬河口岸什么时候开放)
经勘测发现,问题河段地处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但土地使用权为铁路部门所有。为强化法律监督实效,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进行沟通,就市域河流保护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达成共识,开展了跨区域协作。
河道已经被废料覆盖淤堵
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国有林地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明确总体工作思路后,一方面,与绥芬河市水务局、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阜宁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共同召开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会议,确定了市域河流生态修复方案,并由检察长牵头开展跨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另一方面,多次联合牡丹江铁路国土资源分局、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阜宁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多次实地走访、现场勘验,明确涉案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土地权属问题,确保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质效,更好地实现维护公益目的,7月15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就存在问题召开了绥芬河市“落实河湖长制”保护市域河流生态环境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代表、纪委监委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牡丹江铁路国土资源分局派员作为特邀专家就涉案河段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问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通知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PPT播放、视频展示,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案件争议的问题,围绕行政机关负有的法定职责,对市域河流保护履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职责划分对听证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并表示会按照听证会形成的专业意见积极认真履职。
听证员们就听证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评议。最后,参会代表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凝聚共识中形成合力,对市域河流形成了全方位保护。
根据市域河流存在的问题,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从各自的法定职责出发,就涉案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的特性,根据专家意见精准划分监督区域,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部门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着手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并通过此次生态协同治理工作,就进一步做好市域生态保护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达成共识。
“市域河流治理取得的成绩与检察机关的付出是分不开的,有了你们提供的司法支持,各部门对市域河流保护工作做的更深更实,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能继续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守护人民对生态环境的美好期望。”随后,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绥芬河市水务局为检察机关赠送锦旗,就检察机关助力市域河流治理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表示感谢。
为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跨区域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就生态治理工作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在线索移送和通报反馈、跨区域案件联动办理、研讨交流协作、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合处置等七项协作机制方面达成共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上新台阶。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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