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胜仗要开庆功会,喝庆功酒,奖励有功将士,这似乎是自古以来的规矩。但是若是打了胜仗不庆功,反而要“以丧礼处之”,这是什么规定?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问题涉及到古代左右上下的等级观念。中国古代社会是等级森严的阶级社会,左右位次的尊卑观念体现在祭祀、战争以及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古人认为:左阳右阴,阳主生,阴主杀,所谓“贵左”“贵右”“上左”“上右”都是古代关于等级和吉凶的礼仪制度。
劳民伤财的意思是啥(劳民伤财的意思是什么)
古人在日常事务中,以左为贵、为吉,但因为战争是主杀的,属于凶事,则以右为贵。所以老子说: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铦袭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是以吉事上左,丧事上右,是以偏将军居左,而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杀人众,以悲哀立之,战胜,而以丧礼处之。
本章大意是:战争是不可预知吉凶结局的事情,这是人们所不喜欢的,所以意欲治天下的人主不凭借它来行事。
君子日常生活中,礼仪上是以左为贵,用兵则是以右为贵。所以“兵”不是君子用来处理问题的主要手段。
战争是不可预知吉凶结局的事情,所以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但作为辅助手段,在用兵时,要慎之又慎,速战速决,不要以战事为美。若以此为美就是以杀人为乐,以杀人为乐,是不能因此得志于天下的。
举办吉庆的仪式,以左为尊;举办丧事,以右为尊。正因为如此,偏将军在左,上将军在右,这就表示,战争是参照了丧事的礼仪。杀人众多,要用悲痛的心情来凭吊死者;即使是获得了胜利,也要以丧礼来对待它。
本章紧接着上一章的“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而展开的。老子认为,治理天下,不背离大道,不妄生事端,自然而然地就会有一个好结果,这就是“善者果而已”。非要以人为的意志,以强力来企图变得更强大,就违背了天地常然之理,就会被奉还一个事与愿违的恶果。
宇宙万物,没有一样可以恒久地强,也没有一样可以恒久地弱。“物壮则老”,“柔弱胜强”,“无为”而盛,不强而久,强壮的会衰弱,柔弱的会转为强盛。
所以,一味地追求强盛,是“不道”的,追求得越急切,衰败得就迅速。真正的有道者,是根据事物此消彼长的规律,万物作而弗始,这样天下才能是一个循环不息的,可持续的生态。
本章强调的是,战争的结局很难预知,不管胜负,都意味着劳民伤财,更严重的是江山易主,所以有道之君不把战争当做处理国家大事的主要手段,战争局势好转了,也不能像侵略者那样进入敌国实施报复,即使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也没什么值得炫耀和庆祝的,而应该以丧礼的仪式,来处理战争中的工作。
《道德经》的思想,是强者的逻辑,与懦弱无能、与世无争、以德报怨的病态弱者毫不相干。凡是以“清静無为”“避世忍让”观点来识读老子思想的,多数是玄学家和宗教家,或者是深受玄学家和宗教家影响的结果。
这一点,通过这几年跟宗教界人士的广泛接触,观点愈加坚定。宗教界对《老子》《庄子》的解读也并非像外界所认为那样,充满宗教意味。事实上,他们很多人的著述,既不是从宗教的角度,也不是从修炼的角度,而是从我们想不到的治国、用兵方面做的解读。
不是说玄学家或宗教家的解读就不对,因为目的用途不同,故各有取舍,正如庄子所云:“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
有人用“条条大路通罗马”来解释当下解老注老的百花齐放局面,没办法,只要宗教存在,只要“传统文化”还在,就允许他们的理解是被允许的。问题是,可不要“自视自见自伐自矜”,认为从你那个角度的解读才是“唯一”正确的。
在历代的解老注老著作里,最可怕的是将道家思想,特别是将老子及其思想进行“出世化”歪曲,“病态化”理解,却对这种被矮化的懦弱不争的形象进行“道德化”粉饰和美化,认为那样才是“合道”的。
而这些思想和认恰恰是老子最反对的。在老子思想体系里,刻意为强“不道”的,刻意为弱,同样也是“不道”的。
“不祥”,不是不吉利。如果是“不吉利”,干脆铸剑为犁,军队取消算了。为何还要保留这个“不祥”之物的存在?
其实,“祥”是征兆,“不祥”即“不知吉凶之征兆”。
《左传》曰:“是何祥也?”东汉王充《论衡》:“善祥出,国必兴。恶祥出,朝必亡。”很明显,其中的“祥”是泛指征兆。既可以指代吉兆,也可以指代凶兆。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祥”所指的征兆有吉有凶。
《道德经》中类似的用法还有“益生曰祥”、“受邦之不祥”,其中的“祥”都是这个意思,即“未可知之兆”。
“欲”“有”和“有欲”“无欲”,如同经文中的“德”“一”“无”“常(《老子》中有“恒”也有“常”)”等等一样,都有老子自己给出的明确定义,以别家概念或者今日语义来套解《老子》,肯定会误读,而偏离《老子》真义,所以,对于有确切定义的《老子》中的概念,需坚持“以老解老”原则,而非“六经注我”之法。
只有顺着老子给出的定义,我们才能更快地了解老子,了解帛书《老子》的精髓。
1、“欲”:单独把“欲”提出来做解释,意在强调:老子并非禁欲主义者。“欲”指欲望、愿望,是人何社会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老子反对的是超出正常需要的部分,超出部分就是过度的、贪求的,极端的为,所以要“去甚、去大、去奢”。
2、“有”:对应于作为万物之始的“无”,是专门用来定义和描述、解释万物生发后的“形名”根源的概念。
3、“有欲”“无欲”:“有欲”在《老子》中出现3次:
第一个是“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指的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的想法;
第二是“其在道,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有欲者”指的是“有道之欲”,不是有人理解的那样,认为“有”就是“二”,如果没有“有”而只有“无”,那么,“道”又在哪里?
“欲不欲”本身就是“有欲”,只不过“不欲”的“欲”指的是个人私欲,偏私、主观之欲。有人将“欲”通假为“裕”,进而通为“道”,自己把自己都绕晕了,实在是“余食赘行”,毫无意义。
第三是“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这里的“有欲”特指“用兵者”即最高权力者而言,因此“有欲”即是“有欲于为道者”之意。
所以,“有欲”、“无欲”不能严格对立起来,它们是“两者同出,异名同謂”的一组概念,它们在不同的语境下所表达的内涵其实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这个“欲”是“为道之欲”,还是“有为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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