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2022年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是国家级专业研究机构,主要研究1840—1949年间的中国历史,内容涉及这一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思想、文化、社会等领域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历史。其前身为建于1938年的延安马列学院历史研究室。1950年5月1日成立,名为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977年5月改称现名。
现设有:晚清史研究室、近代经济史研究室、近代思想史研究室、近代社会史研究室、革命史研究室、中华民国史研究室、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室、台湾史研究室、抗日战争史研究室、近代文化史研究室、近代通史研究室、近代史史料学研究室等12个研究室;《近代史研究》与Journal of Modern Chinese History、《抗日战争研究》《台湾历史研究》等3个编辑部;综合处、科研处。
近代史研究所设近代史系,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也建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后流动站,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上述专业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参与研究所、室的集体科研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能独立承担所级课题或青年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三)参加学术活动,每年按计划完成规定的研究与发表任务;
(四)承担研究所、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由所笔试考核小组设置考试内容,综合处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察阶段人选。
(四)业务考察:由所聘用委员会成员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专家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若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下一阶段人选;若票数相同以考试成绩为排序依据。
(五)实习:实习时间原则上为一周,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中按该岗位业务考察得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综合实习、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引进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引进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研究所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六、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完成报名。
应聘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
(4)博士学位论文、出站博士后人员需同时提交出站报告;
(5)个人简历(含个人研究特长,今后拟发展研究方向等);
(6)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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