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仙珠,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地区文化遗产管理。(本文发表于青藏高原论坛2010年10月第4期,原文版权归原刊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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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眼于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所取得的良好成效,采取田野调查法,探讨青海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式,围绕文化传承走入学校、民间艺人传承文化、文化遗产的舞台化、民族文化节日成为传承的课堂、文化遗产与现代旅游的结合等保护与传承行为,从而对青海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青海蒙古族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活态文化遗产,它不仅凝聚着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智慧,而且为现代文明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有助于人类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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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海海西蒙古族历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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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西部,是青甘新藏四省区交汇的中心地带,也是进出西藏的重要通道。海西州总面积32.5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69万人,有汉、蒙古、藏、回、土、撒拉等30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3.99%,其中蒙古族人口2.7万人,主要分布于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大柴旦、茫崖等地。海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其民俗、历史自成特质,绚丽多彩。作为自治州主体民族之一的蒙古族,在近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以其卓越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在广袤草原和瀚海戈壁上,创造了许多灿烂优秀的民族文化,并成为海西民族文化中取之不尽的宝藏。
蒙古族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青海蒙古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九代孙固始汗率领的和硕特、土尔扈特、绰罗斯、喀尔喀、辉特等部落组的卫拉特蒙古。[2]蒙古人最早进入青海地区,是伴随着成吉思汗1227年灭夏攻金的军事活动及其继承者进兵西藏和南攻大理等军事活动而来的,并且进而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建立了相应的统治体系。元朝时期逐渐增多,明清时期一些蒙古部落移居青海黄河流域和青海湖西等地区。在汉文史籍和地方志书中,称明代活动在环湖草原上的东蒙古为“西海蒙古”,称清代活动在这里的西蒙古为“青海蒙古”,主要指固始汗为首的和硕特部。他们在其首领固始汗的率领下进入青海,统治了今日的青海湖地区,又出兵到拉萨,控制了整个西藏。[3]清代,编蒙古为二十九旗,在海西地区设有10个蒙古旗,民国初期,民国学者统称居住在今柴达木盆地及周边的蒙古族各旗为“柴达木蒙古族八旗”,如今每个旗在历史的进程中以卓越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创造了灿烂的文化。
由于人文环境的特殊性,海西蒙古族既较好地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固有文化传统,包括语言、习俗、民间文化、游牧方式以及一些独特的生活哲理和世界观等,又与广大东部蒙古地区有所差异,与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也有不同之处,继而形成特有的“德都蒙古”①民俗文化。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地理环境的制约及宗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蒙古族与藏、汉等其他民族长期杂居与通婚,使许多风俗文化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了具有多元特色的民族文化而沿袭至今。因此,保护“德都蒙古”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其存在价值和艺术价值,显得紧迫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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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海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及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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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整个“德都蒙古”历史文化的产物,是蒙古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蒙古族在长期的游牧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是海西蒙古族群众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目前,海西州申报的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代表作名录的有3项,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项,代表性传承人10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17项。根据其内容,将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口头文化遗产
英雄史诗。《汗青格勒》是海西蒙古族民间艺人以说唱或演讲形式,用质朴的语言,形象而生动地反映蒙古族历史和社会生活及生产状况的一部英雄史诗。它具有海西特殊的地方特征,在蒙古族民间文学中实属罕见,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蕴涵着蒙古族人民的聪明才智,被省内外学者推崇为青海蒙古族民间文学三个顶峰之一。
《汗青格勒》艺术团首场汇报演出
海西蒙古族民歌。它是以声音舒缓自由、曲调悠扬舒畅而闻名,生动地反映了海西蒙古族的历史遗存、风土人情。海西蒙古族由于从事畜牧业、狩猎等生产活动,创造了许多具有本地区鲜明民族色彩、独具风格的民歌。
青海蒙古族长调。具有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结合的独特特点,曲调长,歌词多,具有一定的民族学、音乐学和历史学的价值,是当地蒙古族民间音乐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海西蒙古族口头文化遗产除了以上这些文化遗产外,还有民间故事、谚语、颂词、谜语、绕口令等文学遗产,有的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的正在申报中,这里不一一赘述。
(二)民俗文化遗产
海西蒙古族那达慕。那达慕作为传统的节日文化活动,是当今海西蒙古族人民十分喜爱的群众性娱乐活动。随着蒙古族历史文化的进一步弘扬与发展,那达慕盛会也展示出了现代社会风貌,表现出了崭新的时代精神,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会合产生的新的文化空间。
那达慕
海西蒙古族剪发礼。它是独具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人生礼仪,体现了具有民族信仰和崇尚观念的价值趋向,并立足于海西蒙古族人生礼俗之首,具备了民族习俗、史料价值、学术研究价值、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
海西蒙古族婚礼。婚礼是蒙古族人生成长过程中的第三重要礼仪,仪式隆重。海西蒙古族婚礼一方面受到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保留着很多古老的、不可见的传统婚俗的文化涵义。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又融入新的婚姻观念,形成了本民族具有经济文化特点的婚姻关系。
海西蒙古族祭敖包。“敖包”是蒙古族的重要祭祀物,一般在农历五月中旬举行。它在保留其独特的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注入了风土人情、生态保护意识、和谐理念及竞技比赛、群众文化、生产生活技巧等内容,不断丰富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庆祝丰硕成功、祈祷风调雨顺的宴会。
海西蒙古族民间祭火。祭火神是蒙古族最古老的祭祀活动之一,也就是祭火神、祭灶神。这种民间习俗活动是一个民族固有的心里特征,具体体现了蒙古族的生活状况、思想道德及行为方式等方面的重要特点。同时,它又是原始宗教信仰的一种遗俗,也是一种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振奋精神的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三)技艺文化遗产
海西蒙古族服饰制作技艺。青海蒙古族生活在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文化因素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服饰文化,以其鲜明的民族风和地区特色闻名于世,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海西蒙古族木雕。它是海西蒙古族民间艺人长期观察生活得来的,是同蒙古民族的生活、美学、欣赏习惯相一致的。蒙古族木雕浑厚、简练,构思精巧而内涵深刻,有独创性,能反映作者的审美观念、艺术方法和艺术技巧,形成一种蒙古族粗犷奔放和优雅细腻并存的独特的艺术效果。
海西蒙古族木雕
在海西蒙古族中,除了有以上两种技艺文化遗产外,还有蒙古包制作技艺、海西蒙古族刺绣、德都蒙古制毡技艺、马奶酒制作技艺等。
(四)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类文化遗产
青海蒙古族达罗牌。达罗是青海海西蒙古族的一种传统娱乐玩具,其玩法与汉族的麻将相似,所以又命名为“蒙古族麻将”。达罗不仅是一个很好的游戏工具,同时通过它又可以了解蒙古族的娱乐心理,并进一步了解蒙古族的历史、民俗、文化。
德都蒙古布格围棋。“布格”是蒙古族民间棋的一种,近似于围棋。布格作为增长智力的棋类,千百年来与蒙古族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对青少年的智力开发、蒙古族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的促进作用。
(五)医药文化遗产
蒙古族医药文化遗产是蒙古族所拥有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即预防、治疗、保健作用)、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医药文化的总称。
海西蒙医震动复位疗法。它是一种治疗脑震荡的独特的诊疗方法。用一根棉线进行测试,诊断之后进行简单好用、见效快的治疗方法。
海西蒙医铜银烙疗法。它是一种运用银烙、铜烙等具有鲜明民族特色进行治疗的传统疗法,近400年来在德都蒙古民间医人中广泛利用,保留至今。它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同时,也能代表广大蒙古族群众古老的传统医学形式,有一定的潜在的医学价值。
除了以上两种医药文化遗产外,还有独特的民间正骨治疗法、青盐要用技艺、灸疗、马奶酒疗法等医药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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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
传承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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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挖掘整理收效明显,普查申报成果突出
笔者于2014年7月2日前往海西州民族文化中心,拜访了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老师,就海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做了访谈。
笔者:您好!跃进老师,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多年来您一直在做抢救保护工作,能具体谈谈吗?
跃老师: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个挖掘、收集工作是从1988年开始的。1988年6月至1991年10月间,我们深入基层,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文学,编辑翻译了《海西民间故事》、《海西民间谚语》、《海西民间歌谣》3本内部资料书,填补了海西蒙古族民间文学汉文翻译的空白。海西州主要是以抢救保护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前前后后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很多书籍。其中,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是2008年由民语办出版的《青海蒙古族民间口头文学集锦》(上、下)(蒙文版)150万字,引起内蒙、新疆等其他蒙古族地区的重视,被誉为“德都蒙古青史”。另外,与西北民族大学的额尔登别力格教授合著的《青海蒙古族民间文学研究》(蒙文版)一书,受到了省内外专家和读者的好评。以上这两本书出版之后,很多蒙学专家学者开始关注我们海西蒙古族文化遗产。之后,也出版了《青海蒙古族民间艺人》、《海西那达慕》(画册)、《柴达木历史与文化》、《瀚海友情》、《青海土尔扈特蒙古人》等民间文化书籍。其中,2009年出版的《青海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汉文版)一书,是一本全面介绍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的汉文书籍,得到了海西州政府的重视。本人也建议出版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同时,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蒙古族文化书籍尽量用汉文出版,甚至翻译成英语,扩大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面。
从以上访谈内容中可得出,海西州蒙古族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工作收效明显,为整个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文史资料。
海西州自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种类”的工作要求,共普查登记13大类、22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5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完善档册管理,编制保护名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建设和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见表1至表3)
除了以上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外,还有十几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
(二)建设“德都蒙古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已经相继设立了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充分凸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海西州为了传承与发展本地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以往德都蒙古文化保护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挖掘、系统整理、集中展示德都蒙古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努力创建省级及国家级德都蒙古文化生态保护区。德都蒙古文化不仅是海西州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而且也是青藏高原独有的民族文化之一,保留着蒙古族原生态内容,历史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具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条件。为此,海西州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制定了《德都蒙古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个一”工程的总体发展思路。目前,已经建设与正在建设的有“德都蒙古文化实物展示中心”,展品目前共涵盖历史文化、马背文化、宗教文化、饮食文化、祭司文化、服饰文化、生活生产用品和传统技艺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展出实物290件。建设“德都蒙古影视资料中心”、“德都蒙古文献中心”,召开了全国学术研讨会,开展文艺演出、摄影展等文化主题系列活动,创办《花的柴达木》增刊、《德都蒙古》(汉文版)综合性文化季刊等,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德都蒙古文化丰富多彩的内容,有效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三)保护与传承方式多样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要在民间“活”的生活之中进行活态保护。为此,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采取了多样化方式。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走入学校。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传承[4],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最为核心和带有根本性的举措。《汗青格勒》的传承就在海西州各民族学校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由老艺人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利用学生假期,走进学校授课,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说唱小艺人,并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表现了孩子们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和时代文明的追求。
2.民间艺人传授文化遗产的行为。
民间艺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尊重和保护民间艺人,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以及支持和保障民间艺人传承活动的开展,是各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的一项工作。为此,海西州各级政府部门也非常重视,先后申请并成功审批1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蒙古族文化传承人就有10个,其中1名为国家级,9名为省级。除此之外,为了及时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海西州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在对海西州民间艺人的简历及学习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搜集、整理的基础上,编写了《德都蒙古民间艺人》(蒙文版)一书,书中收录了已去世和年长的老艺人的资料,成为研究民间艺人及民间文化的珍贵资料。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舞台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舞台化不仅是以舞台表演的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同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该民族的文化遗产,甚至得以传承。海西蒙古族文化遗产多次以舞台化的形式展演。如2011年3月14日,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民歌中国》栏目播出,节目名称为《放歌海西》,主要以海西主体民族蒙古族和藏族歌舞为主,有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阿拉腾嘎德斯”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汗青格勒”首次搬上银屏,展现了德都蒙古独有的文化艺术。?
4.民族文化节日成为文化传承的课堂。
节日往往是一个民族特有的传统庆祝活动,是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文化内容的缩影,它是各民族多样性文化得以集中表现和传承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功能。“那达慕”是海西蒙古族的传统节日,具有体系完整、节俗鲜明的特征,它的延续与发展依托于民俗文化的传承机制,在传承蒙古族民俗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历史贡献和功能。为了保护它,当地政府已把海西州那达慕大会列为海西盛大的民族节日,确定了固定的经费,固定的时间、组织机构和承办办法。“蒙赫嘎啦”文化节是近几年出现的为了丰富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了传承发展民间文化而创办的新的群众文化节。它是草原收民进行文化交流、继承传统、展示才能的最佳平台,尤其在挽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强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十一届“孟赫嘎拉文化节”与第六届蒙古族那达慕有机融合,更加凸显出节日的传承功能。
5.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的结合。
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旅游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殊的旅游资源,经适度的规划与开发,打造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进行消费,其发展潜力非常大。同时,旅游又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海西将一些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开发,如祭敖包、祭火等文化遗产,成为海西乃至青海省极具有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海西州政府以建设“高原旅游名州”为奋斗目标,已投资建设德令哈德都蒙古文化旅游产业园,用充满德都蒙古文化特色的设计,将柏树山德都蒙古族旅游文化产业园打造成集历史文化观礼、休闲娱乐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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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青海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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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保护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也就是纯公共产品,政府应当而且必须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依靠的是政府的主导,地方政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因此,为了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及发展,应继续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保障作用,即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机制,建立保护机构和提供资金等手段,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二是保护作用,即政府利用行政资源和手段,尽最大努力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和生态的整体保护;三是引导作用,即政府通过舆论宣传等手段,正确引导社会的保护行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得到公共传承和生存空间;四是帮助传承作用,政府不是传承主体,并不直接干预传承,而是采取措施对传承人的传承活动进行帮扶,支持举办多种形式的展示活动。
(二)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文化自觉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仅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非政府组织、传承人等民间力量的参与,迫切需要争取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当然,为了发挥民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各级政府还要积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写进教材,向广大青少年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理念,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文化自觉性。在“全球化”这一流行的社会思潮进行理性分析的同时,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有文化自觉性,也就是面对难以回避的现实,我们如何能主动地自觉地因势利导,采取相应策略和有力措施,使我们的文化在这一大思潮中得到锻炼,获得发展。[5]
笔者在海西调查的过程中,察觉到当地蒙古族无论是在消费结构还是生活方式上都明显的表现出有意识的继承德都蒙古文化。如,当我走进具有鲜明特色的蒙式一条街时,古服饰店及用品店吸引了我。它们满足了海西蒙古族人民追求民族文化的消费心理,增强了海西蒙古族人民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除此之外,在与民间艺人曲日青的沟通中,了解到无论政府对于民间艺人的传承工作是否有资金支持,都无法改变他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激情与热情,这就是文化自觉性的体现。
(三)建立健全传承人的培养与保护机制
传承人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记忆体,如果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宝贵的少数民族文化将无法传承下去。首先,保护民间组织和传承力量。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在少数民族内部自觉培养和发展文化传承人,这样既可以保持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又可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一定的生活来源。其次,建立专门培养传承人的传习所或学习班。在海西建立部分文化遗产的传习所,来培养专门的文化传承人。另外,可以举办各种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艺术学习班,由民间艺人现身讲授,使其艺有传人。同时,还可以在保持本民族原生态的基础上,让文化传承人接受该领域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传承人及保护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鼓励他们创新。再次,依靠高校集中培养传承人。高校拥有先进的设备、优秀而专业的研究人员,对蒙古族文化具有系统而全面的研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传承人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普及蒙古族文化教育。可以把德都蒙古文学作品节选融入到学校书本之中,也可以在本地区的中小学校开展本民族的文化学习进课堂的活动,让青海蒙古族群众从小了解自己的民族,热爱自己的民族,热衷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展有兴趣的蒙古族群众从事专门的传承事业。
注释
①“德都蒙古”是指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广义上包括历史上活跃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历史可追溯到蒙·元时期。狭义上则指17世纪以后迁入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主体是青海蒙古族以及甘肃、西藏地区的部分蒙古族。在没有特意说明时,一般适用狭义的概念。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Z].
[2]群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依据和途径[J].群文天地,2012,(8).
[3]跃进,青海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9:3.
[4]张爱琴.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传承的政策分析[J].民族教育研究,2010,(1).
[5]邵大箴,当代中国艺术与文化自觉性[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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