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是一个重农抑商的社会,而这项政策恰好又是战国时期的商鞅提出来的。
重农抑商最先在秦国内部普及,秦国商人提前适应了政策所带来的诸多限制。
等到后来秦王扫六合,第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正式建立以后,全天下的商人都要服从写有“重农抑商”的秦朝律法。
秦朝刚刚建立时,许多六国之人难以适应秦人自古有之的种种规章制度,但在苛刻的律法之下,他们又不得不学会在夹缝中寻生存。
在其中,商人所需要承担的压力无疑是最重的。
毕竟在封建社会,国家需要的是能够提供生产的农民,而不是热衷于与国争利的商人。
既然如此,在秦朝内部的商人阶层,平日里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秦朝的商业活动,是否与我们的设想存在些许不同?
一、秦朝商人都能卖什么
一般来说,距离我们越近的朝代,其市场商品种类越丰富,而那些越古早的朝代,其市场内部的商品种类也就越匮乏。
就像是秦朝,距离现代社会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水果、蔬菜、调味料,在那时还没登上中国历史舞台。
既然如此,秦朝时期的商品市场,被陈列出售的都是何物呢?
1、手工业制品
在秦朝社会,手工业制品的交易相当发达,市面上出售的商品种类繁多。
关于这类涉及社会百姓生活的史料,正史当中提及的相对较少,如今我们对其展开研究,主要依靠的还是当年发现的那一批岳麓秦简。
在秦简中有如下内容记载:“十余岁时,王室置市府,夺材以为府。府罢,欲复受,弗得”、“号乘轺至醴阳,与去疾买铜锡冗募乐一男子所,载欲买”、“以钱买布补,有母、妻、子,在。即买大刀欲复以杀人,得钱财以为用,亡之”。
在上述的文字记载中,分别提到了不同的手工制品棺材、铜锡以及大刀。
可以得知,在秦朝时期,瓦器、木器以及铁器被允许在市场进行售卖,甚至一些比较小众的商品也有出售。
例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司空》中的记载:“官有金钱者自为买脂、胶,毋(无)金钱者乃月为言脂、胶”。
2、衣物布匹
在发现的秦简当中,还提到了布料、衣物、被褥的交易情况。
秦简中有记载:“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智盗,乙论可殹?毋论。”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甲利用盗窃的赃款购买丝赠予给乙,是否应让乙承担相应责任。
虽说原句的目的与秦朝律法有关,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向我们表明了秦朝时期可以在市场购买做衣服用的蚕丝。
此外,在秦简中还可以看到其他购买衣物原材料的案例,例如“大褐一,用枲十八斤,直六十钱;中褐一,用枲十四斤,直六钱;小褐一,用枲十一斤,直卅六钱。已禀衣,有余褐十以上,输大内,与计偕”。
上面这段话,主要记载各个织布原材料“枲”以及百姓所穿“褐衣”的具体市场价值,可知在这一时期秦朝的衣物及相关产品已经被明码标价出售。
3、粮食禽肉
中国古代虽然是一个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但农产品及禽类的市场交易还是相当频繁的,即使是商业行为受到限制的秦朝社会也是如此。
在秦简中有记载:“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有禀叔、麦,当出未出,即出禾以当叔、麦,叔、麦贾贱禾贵,其论可殹?当赀一甲”、“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以其筋、革、角及其贾钱效,其人诣其官”。
上面这几段案例的大概意思是在说,秦朝时期的豆子小麦价格低廉,另一类农产品谷物的价格却非常昂贵。
这意味着当时的农产品可以按量购买。
在市场售卖小猪、小鸡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而家中饲养的牛马死亡,其肉应当迅速卖掉,并将获得钱财上交官府。
二、秦朝商人应该准备什么货币
在中国历史上,纸币的出现时间始于宋朝,但真正意义上大规模使用纸币还是在明朝年间。
明朝以前,民间的商品交易媒介主要为布匹、铜钱、金银制品等等,在秦朝做生意究竟要准备什么来当作等价物呢?
1、铜钱
虽然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但秦朝建立的货币经济体系却非常发达。
根据秦简中记载的内容可以发现,秦朝时期的货币经济发达程度超出了以往许多学者的想象。
在秦简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方前顾芮千,尽用钱买渔具”。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芮花费1000铜钱购买渔具。
同一主人公的另一段文字记载“芮买其分肆士五朵,地直(值)千,盖二百六十钱”也提到了实物具体值多少铜钱。
综上所述,在民间购买商品时,铜钱是非常普遍的货币,其原因在于秦朝刚刚建立后便开始铸造铜钱,铜钱的历史便是从秦朝时期正式开始的。
秦朝的时间虽短,但在境内铸造发行的铜钱数量较为丰富,足以满足民众的日常商业行为需求。
2、铜钱的使用范围
上面提到的案例,其主要目的在于说明铜钱可被用于民间的商业交易当中。
下面来介绍一下,铜钱在秦朝社会的适用范围之广。
如果说其他朝代可能会存在以物易物的现象,但在秦朝铜钱堪称是较为主流的一种货币。
首先,在民间的私人借贷行为当中,借贷双方主要以铜钱为媒介,而不是物品或金钱。
在上面提到,方借给芮1000个铜钱用于购买渔具,另一端文字记载“故为沛舍人,织建等钱,以市贩,共分赢”则是在说沛借钱给建用来做生意共同牟利。
其他的民间借贷行为在秦简中仍时有出现,足以说明借贷行为在秦朝不仅已经出现。
同时发展的也相当完备,这必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及货币体系为支撑。
其次,官府的购赏行为使用铜钱为主要的支付手段。
在一些朝代或历史时期,官府的购赏行为主要以丝绸、布匹、牲畜等实物为主,但在秦朝时期却并非如此。
在秦简中记载的部分秦律中均有规定,民间百姓捉拿官府悬赏的犯人,均可以直接向官府领取实实在在的铜钱。
犯人的悬赏金额则各有不同,但普遍都能够维持在一万铜钱以上。
最后,秦朝官府的征税行为同样以铜钱为主。
部分朝代,民间百姓在纳税时并不一定非要交钱,家中的值钱物件也可以被政府收缴。
可在秦朝时期,官府在征税时只收铜钱,没有现款就需要百姓自己前往当铺典当换钱。
三、秦朝商人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秦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一方面是为了限制商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在规范市场乱象。
在秦朝内部,市场建制出现较早,并且形成一定的规章制度。秦朝商人在市场内做生意时,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则。
1、规定场合
秦朝的市场被称为市,市场内部的商铺则被称为“肆”。
有些人做得生意很大,有些人则是做一笔小本买卖,那你可以随意更改铺面的大小吗?在其他朝代或许可以,但在秦朝时期却不被允许。
肆的大小,要由售卖商品的贵重程度来决定。
在秦简中有记载,卖的商品越贵重,肆的宽度就越窄,卖的商品如果很低廉,反而可以获得较大的铺面。
这一市场规制自汉朝时期被延续了下来,现代人认为这是古人拟定的薄利多销原则。
2、商业时间
中国古代社会,居民的日常行为往往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有些朝代甚至还会实行宵禁政策,等到晚上根本就不能出门。
商人前往市场做生意也是一样,不到规定时间是不允许进入的。
管理当地市场的官职,在秦朝时期被称为亭长,也就是刘邦尚未起义时担任的职位。
每天早晨天一亮,当地的亭长就需要命令手下的官吏打开市场大门,同时还要在大门口升上一面旗帜,这在古籍里被称为“举旌当市”。
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小商贩,此时需要接受两侧士兵的逐一检查,确保售卖商品无误以后便可以找到自己的摊位,从而开始一整天的工作。
等到了需要关市的时间,全体商贩则依次排队出门回家,每天的生活皆是如此。
结语
综上所述,秦朝虽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但抑商并不等于灭商。
常规的商业行为在秦朝内部是被允许的,商人也可以通过做生意的方式来赚取高额利润。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出土的秦简内容,可以发现秦律中的许多规定都与市场商业行为有关。
这足以证明秦朝时期已经出现一定的商业纠纷,其解决方式也被列入秦律当中。
秦朝的商业虽然不及后世那么发达,但想必也没有大众想象的那么贫瘠。
参考资料
《睡虎地秦墓竹简·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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