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WH世界文化遗产多层级价值整合的重要性与研究方法收稿日期 2017-07-10作者简介 赵晓梅(1984—),女,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遗产思辨、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历史与理论等。内容提要:价值评估是我们认定文化遗产构成、开展保护工作的依据,全面、整体阐释遗产价值对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世界遗产具备突出的普遍价值,这种普遍价值的概念强调了国际与国家层级的价值,较少顾及当地与社区层级的价值,可能造成价值阐释的不完整,从而带来遗产保护与管理的问题。以清西陵世界文化遗产为例,陵寝机构在时代转变之中留存为守陵村庄,家族历史赋予守陵人后代独特的身份认同,村庄历史与当地民俗可以作为清西陵建造、管理历史与礼制文化内涵的生动解说。同时,遗产地居民在地方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当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遗产管理之中,重建他们与遗产的联系,从而赋予遗产地以新的活力。关键词:世界遗产 价值层级 价值整合 研究方法论 清西陵 陵寝制度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遗产保护理论一、世界文化遗产多层级价值整合的重要性(一)世界遗产的普遍价值与价值层级价值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根本动机,价值评估是认定“官方遗产”(official heritage)[1] 的重要依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 ⁃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建立的世界遗产名录要求具备“突出的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2] ,即“罕见的、超越了国家界限的、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的文化和/或自然价值”[3] 。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普遍价值的理念受到全球遗产思辨研究(Critical Heritage Stu ⁃dies)学者的广泛批判[4] ,他们认为世界遗产OUV的理念以及遗产申报过程的操作方式是权威化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的建构过程[5] ,致使遗产地居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难以参与到遗产保护、地方发展的决策之中[6] 。文化遗产的价值兼具主观性与客观性,不仅取决于遗产自身,也取决于价值评估的主体。学者借鉴经济学的价值分析方法,根据认知主体的不同区分了个人、家庭、当地社区、民族、国家与世界等层级的价值[7] ,不同层级的价值可能是相互矛盾而对立的[8] 。
世界遗产的普遍价值倾向于国际与国家层级[9] ,突出遗产代表缔约国的文化传统,以国家认同来表达世界文化的多样性[10] ,而忽视了国家内部的多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当地社区的价值观,对民族、地区、社区等层级的价值关注度偏低。世界遗产委员会(UNESCO World HeritageCommittee)建立的遗产申报与管理架构加剧了这种价值倾向。世界遗产的申报以缔约国而非“核心社区”[11] 为工作主体,日常保护者与管理工作者以专业人员为主,使之与专业知识、话语权密切相关[12] 。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遗产认定、价值评估等工作。缔约国的遗产申报工作过程也由国家委托专家完成,套用既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多层级价值整合的重要性与研究方法— —以清西陵为例赵晓梅(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上海 20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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