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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时代(奴隶时代什么时候开始)

奴隶时代(奴隶时代什么时候开始)“隶农”春秋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社的内部量度,在农业生产者中间,出现了“隶农”,他们“虽获沃田,而勤易(治)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国语?晋语一》)。这个“隶农”,当是一种庸耕者。《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的“仆赁于野”即郊野有自由贫民可供雇庸,更是其征。奴隶时代(奴隶时代什么时候开始)恩格斯曾经指出:“包括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用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

“隶农”

春秋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社的内部量度,在农业生产者中间,出现了“隶农”,他们“虽获沃田,而勤易(治)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国语?晋语一》)。这个“隶农”,当是一种庸耕者。《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的“仆赁于野”即郊野有自由贫民可供雇庸,更是其征。

奴隶时代(奴隶时代什么时候开始)

奴隶时代(奴隶时代什么时候开始)

恩格斯曾经指出:“包括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用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但是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见,在奴隶社会中存在着雇佣劳动现象是不足为奇的。

奴隶

春秋时代的奴隶种类颇多,仅就《左传》昭公七年载,就有皂、舆、隶、僚、仆、台、圉和牧。此外,还有■(《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奴(《论语?微子》)、婢子(《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徒人(《左传》田洫,指出间沟洫。子驷为田洫,或以兴修水利为名,或以整顿田界为名,尚有争论。庄公八年)、阍(《左传》昭公五年)等,至于象“小臣”之类,尚待考证者,暂皆不论。

当时的主要奴隶来源是战俘,因而《左传》中常有“大获”(隐公六年)、“尽获之”(襄公二十七年)、“尽俘”(定公十五年)等记录。各国贵族为了能够掠夺奴隶,往往不择手段。公元前585年,晋国大夫伯宗、夏阳说率领军队本来是和卫国、郑国一起攻打宋国的,但是到了卫国附近,因见卫国没有防备,就要袭击卫,夏阳说:“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左传》成公六年)。后来经过伯宗的劝阻才停了下来。不但大国如此,一些小国也不例外。邪国乘■国插秧之际,偷袭■国,“尽俘以归”(《左传》昭公十八年)。就连小小胡国,也利用吴师入楚的时机,“尽俘楚邑之近胡者”(《左传》定公十五年),结果招来了亡国的祸害。

罪人没为奴隶,也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之一。楚公子弃疾出使晋国,路经郑国,对其随从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左传》昭公六年),也就是说如果触犯命令,君子撤职,小人降为奴隶。《吕氏春秋?精通篇》载,钟子期听到击磐的声音很悲,使人召来其人而问其故。击磐者回答说:“臣之父不幸而杀人,不得生,臣之母得生,而为公家为酒,臣之身得生,而为公家击磐,臣不睹臣之母三年矣”,他本想赎回母亲,自己却是一无所有,而且本身也是“公家之财”。这个故事,更是罪人为奴的绝好例证。杀人者本身受刑,家属要沦为奴隶,是当时的一般惯例。

奴隶的第三个来源是买卖奴隶。《吕氏春秋,观世篇》里以为越石父的沦落是“齐人,累之”,《史记?管晏列传》也说:“越石父贤,在缧泄中。”但是《晏子春秋?内篇杂上》却云:“晏子之晋,至中牟。睹弊冠反裘负刍,息于涂侧者,以为君子也。使人问焉,曰:‘子为何者也?’对曰:‘我越石父也。’晏子曰:‘何为至此?”曰:‘吾为人臣仆于中牟,见使将归。’晏子曰:‘何为为仆?’对曰:‘不免冻饿之切吾身,是以为仆也。’晏子曰:‘为仆几何?’对曰:‘三年矣。’晏子曰:‘可得赎乎?’对曰:‘可。’遂解左骖以赠之,因载而与之归。”这里说的越石父沦落与犯罪无关,而是迫于冻饿而卖身为奴的。

《吕氏春秋?察微篇》记载:“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这个故事比较叮信,因为一般掠卖奴隶多半不在本地贩卖,而是转运他地销售。这里所说“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则是可信的。《国语?吴语》所谓“妻子鬻”的记载,也是奴隶买卖现象的反映。正是因为春秋时代有出卖女为妾的事实,所以子产说:“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左传》昭公元年)。春秋时代掠卖奴隶的虽已相当普遍,但是卖身为奴的事例为数不多,债务奴隶似乎还不存在,这与当时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尚未完全解体有着密切关系。

春秋时期的奴隶多为官府所有。《左传》隐公五年云:“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这里的皂隶已若贱官,管理“器用”等,与普通奴隶不同。他们“不知迁业”,世袭为之。《国语?晋语四》云:“皂隶食职”,韦昭注曰:“各以其职大小食禄”,可知皂隶乃是一种官府奴隶。各国官府奴隶的具体数字,史书虽无明确记载,但从齐灵公灭莱一役获得大量战俘,齐襄公“九妃六嫔,陈妾数百”(《国语?齐语》),可知齐国国君拥有大量奴隶。晋国的荀林父有“狄臣千室”(《左传》宣公十五年),狄臣即狄俘,一室以五人计,就有五千人之多。

《叔夷钟》铭云:“余易女厘仆三百又五十家’,厘仆或即莱俘,以一家五人计,三百五十家就有一千七百五十人。可见各国大夫也有大量奴隶。贵族之外,一般平民家中也拥有奴隶。

春秋时代,奴隶听从事的生产事业,首先是手工业。《叔夷钟》云:“余命女(汝)司■(予)厘造■(铁)徒四千,为女敌察。”“厘造铁徒”是出身于莱的刑徒,其数目竞达四千之多,实在惊人。齐国的这种铁官徒在政府控制下进行生产,与汉代的铁官徒几乎完全相同。《越绝书》卷二云:“阖庐以铸干将剑,欧冶僮女三百人。”《吴越春秋》卷四又云:“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刀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这些童男童女都是奴隶,似乎也是国家所有。女奴从事养蚕、纺织的也较常见。齐国的“蚕妾”(《国语?晋语四)、郑国的“女工妾”(《国语?晋语七》),便是其证。《左传》昭公七年杜注云:“养马曰圉,养牛曰牧。”可见,当时也有从事畜牧业的奴隶。

奴隶也有为贵族从事非生产性劳动和为满足他们的荒淫腐化需要而用于家内劳动者。《左传》襄公十一年云:“郑人贿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吕氏春秋?壅塞篇》云:“秦缪公时,戎强大,秦缪公遗之女乐二八与良宰焉。”这里的师悝等与女乐,都是国有奴隶。此外还有守门的“阍”、作陪嫁的“媵”、守馆的“馆人”、“妾”、“竖”、“寺人”等,他们都是奴隶主贵族所奴役或任意屠杀的奴隶。晋景公死,他的“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侧,遂以为殉”(《左传》成公十年)。晋“平晏(公)射鴳不死,使竖襄搏之,失。公怒,拘将杀之”(《国语?晋语八》),便是其例。

综上可见,春秋时代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长期政治斗争和兼并战争的影响,引起了当时阶级关系的变化,预示了中国奴隶社会开始走向动荡的历史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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