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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历史主义”基础之一的兰克——伊格尔斯:《德国的历史观》笔记

作为“历史主义”基础之一的兰克——伊格尔斯:《德国的历史观》笔记一、关于本文本中的兰克兰克作为近代德国的重要史家、“历史科学之父”,其对于史学的影响和贡献自然是深远的。但在本文中,我们不是来试图堆砌华丽辞藻的,而是要对其进行平等的审视。

一、关于本文本中的兰克

兰克作为近代德国的重要史家、“历史科学之父”,其对于史学的影响和贡献自然是深远的。但在本文中,我们不是来试图堆砌华丽辞藻的,而是要对其进行平等的审视。因为在伊格尔斯笔下,兰克并不是一个要被摆在神龛上进行供奉的“祖师爷”,而是一个被放在整个德国“历史主义”架构下进行质询和评判的对象,于此处,他没有太多的光环。

二、兰克所处时代的纷争与兰克因此而呈现的历史观

就兰克的史学方法贡献上来看,不论是他所提倡的对于史料的全新批判分析方法,还是由他所采用的研讨会模式(Seminar),人们都可以对此持以怀疑态度。以史料批判方法为例(也是他最为人所知的贡献),兰克的“贡献”很明显就没有太多的独创性。这是由于,一方面,其实沃尔夫和博克早在兰克之前就已经把严格的语言学批判方法应用于对古典文本的考察之中了。另一方面,当兰克将批判方法应用于现代历史文本中时,他也是有意识地借鉴了尼布尔在研究罗马史时使用的批判方法。因此,更值得我们探讨的,是兰克的历史思想,而这,首先便要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说起。

1824年,在兰克出版其第一部著作《罗马和日耳曼民族史》之际,当时存于哲学和历史学派之间的界限已经使柏林大学分裂为两个敌对阵营。其中,哲学一派坚持黑格尔的观点,认为现象世界中的多样性仅仅是一种潜在的理性原则的体现,真理就只能通过将这一多样性化约为理性概念来实现。历史学派则认为,将这一多样性现实本身化约为某种概念框架的尝试是对于生活内在的丰富与个性的违背。但这两派都相信历史研究的现象背后存在着一种形而上的实在,而所有研究的目的就是把握这一实在。尼布尔和兰克都赞同真正的哲学和真正的历史在本质上是一体的,他们与黑格尔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这一根本现实只能通过历史研究来加以认识。“历史比黑格尔的宇宙观更为广阔,只有历史为那些哲学的根本问题提供了答案。”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没有抽象、哲学的法律(自然法),相反,每一法律都与民族的整个历史发展密不可分。每一个时代都代表了一种目的和价值(一种发源自莱布尼茨单子论式的历史观)。

这两派之间的具体分歧,可以很好的通过兰克与亨利希-利奥(一位黑格尔信徒)的辩论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二人针对马基雅维利的态度展开了的争论是这场辩论的核心,这涉及两个基本问题:(1)将伦理标准应用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否合理,以及(2)历史人物应该依照他们自己的利益还是根据他们在世界历史中的地位来加以研究。

首先从兰克来看。兰克试图避免对马基雅维利作出道德判断,而是根据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来考察他。据此,兰克拒绝承认《君主论》作为一种实践政治的“总教科书”而存在,相反,马基雅维利的教诲仅适用于他那独特的历史时段(当时人们对于这本书之于治国理政的推崇使兰克不寒而栗)。这一观点正好印证了兰克在《罗马和日耳曼民族史》中所提出的著名史学原则:“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如实直书),历史的任务不是“评判过去”,而是谦卑的(根据当时的“情形”)阐述过去。兰克指出,“他(马基雅维利)是在寻求解救意大利的方法”,为了拯救意大利马氏才饮鸩止渴,提出了现实主义的残酷方法(因此其效力不具备普遍性)。

另一方面,在利奥看来,这位佛罗伦萨的历史人物必须从道德标准和作为一个世界历史人物的两方面来加以评判。利奥把马基雅维利看作一个不讲道德的人,他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待道德标准,从未以第一人称的方式体验过这种伦理张力。对于马基雅维利而言,爱国主义只是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但是此人却提出了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这是他本人所不曾察觉到的“世界历史意义”。因此,兰克主张的从特定时代背景来看待人物或事件的原则,对于利奥来说,是错误的,特定背景之外,有其世界的、普遍的意义。

不过,兰克相信自己与利奥一样也探询着普遍真理,但他主张的这一真理只能通过个别来理解。“一种普遍真理、意义和精神”,通过外延推理是无法理解这种普遍真理的,只有以一种更直接的方式,才能达成。

但是由于实在在兰克不能化约为一种普遍性真理或原则,历史本身的意义就会处在危机之中。因此,兰克在上帝那里找到了稳定自身理论的共同标准,他信仰基督教的万有在神论,这一思想认为上帝是超越世界的,但同时又在其中无所不能。因此,根本上,这些历史中的众多个体特点,是由上帝制定的,上帝成为了一切价值和真理的担保,所有独特性都将在这一原初的“太一”中找到联系。(这一切意味着,一旦上帝的地位遭到动摇,历史就将失去意义,人也将面临终极价值的无政府状态。)

三、兰克与政治(在《历史—政治杂志》和巴伐利亚宫廷的岁月)

在担任《历史—政治杂志》编辑和给巴伐利亚国王作讲座的期间里,兰克提出了19世纪历史研究中最系统和一致的历史主义原则。其中大部分都是出于维护复辟时期普鲁士的保守制度和他自己偏向的目的。

通过历史,兰克试图揭示能够作为保守的政治理论提供基础的潜藏于国家之中的形而上实在。三种观点在这一时期中反复出现:

1.反对抽象原则应用于政治中,并将“理论”与自由主义和法国大革命思想相等同。

2.第二个观点则认为,尽管所有存在都只能通过它自己的历史而被人理解,但每一独特现象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普遍真理。

3.历史中存在的国家是潜在的各种理念的具体表现。

兰克认为历史的所有产物和在历史社会的背景中活动的一切都有具体的,客观的价值,这一立场包含一种对待历史和自然的极端乐观主义思想。它假设自然中没有真恶,这就包含了一种激进的伦理相对主义的萌芽。历史学家仅能评判的是历史行为在何种程度上遵循了国家发展的历史轨迹。

这种历史发展观所带来的,即是国外所生成而发展的自由制度(洛克-英国自由主义原则 卢梭-法国社会契约原则)不适用德国。由此衍生的理论即是:一种神的目的,通过不同民族,上帝令“人的理念”得以体现。国家的理念在不同国家中获得体现。这一点使得兰克对于德国的统一事务并不热心,和洪堡类似,他看到了在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国家中,各教省和各邦有丧失其特点的危险。此外,他也反对普鲁士制定宪法。普鲁士国家将要遵循的伦理是由普鲁士的本性和它作为一个国家的历史所决定的,这一独特性之上的政府可以把两种相对立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例如,在兰克看来,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宪章就是如此,它把君主制和立宪政府这两种不可调和的原则结合到了一起(显然普鲁士政府之中的反动要素还不在此列)。

这些观点都体现了兰克历史观对于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考量,即不能从抽象理论的立场来考察政治和社会制度。

四、兰克与哲学(论历史与哲学的分野)

兰克的经验主义往往被误解,特别是被美国的史学家们。经验主义是一种方法论立场,他们认为知识只能通过感性材料和源自这些材料的归纳推理而获得。

但兰克实际上是实在论者,在方法论上,他有时才会是经验主义者。“历史学家是普遍精神的喉舌,后者通过它来发言,并且呈现真实形式。”(兰克语)事实上,兰克和黑格尔的差别并不很大。两人之间的鲜明区别在于,兰克坚持主张关于客观秩序的知识只能通过对个体事件——它永远不能以抽象概念加以考察——的全面研究来获得,而且他确信宇宙的计划是人无法理解的,人只能在直观上感觉它的梗概。(只有上帝才能理解)

在兰克看来,哲学与历史最重要的不同在于研究方法。哲学家从一般概念的角度出发考察实在,他试图将全部生活包含在一个“统一概念”(Einheitsbegriff)之中,把生活于历史图式化。历史学家则从“存在的状况”(Bedingung der Existenz)出发。对于历史学家来说,个体是值得注意的,两种科学都宣称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唯一真实的。

历史学家对于非历史的真理的可能性提出了质疑,就此,哲学被认为是有时间限制的。

但历史学家的一切努力与指控都是建立在宗教这一基础之上的,兰克从这之上进而提出了方法论要求。

首先是“对于真理的纯粹的爱。”出于对于上帝的敬重与热爱,我们必须尊重所发生的事实,但不意味着止于现象。由此产生了对于材料深入研究的需要,不过与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历史学家所研究的“本质”(wesen)和“内容”(Inhalt)是只能通过精神领悟加以理解的精神统一体。由此,在兰克看来,研究对象应还是普遍的,存在着一个背景性的整体。于是,上帝再次被兰克援引,只有上帝才了解世界历史,我们仅能理解它的一致性、连续性(Fortgang)和发展。

“因此”,兰克总结道,“我们作为历史学家的道路将我们引向哲学问题。如果哲学是它应该成为的样子,而历史又是十分清楚和完备,那么两个学科将完全一致。”

五、兰克与历史乐观主义

以上述历史观为基础,兰克建立了一套政治形而上学,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强烈的乐观主义。

他认为国家是如此有意义的单位,以至于它们本身就是目的,而在追去自己的切身利益时,它们所做的只能是好事。

在由这样的国家所组织而成的政治世界里,有一种自动和谐在起作用,如果被扰乱了的话,它会重新恢复正当的秩序。在兰克看来,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一段历史就正好印证了这一规律。换言之,法国大革命对于原欧洲政治秩序的破坏虽然巨大,拿破仑法国的力量固然强大,但这一切最终还是被维也纳体系所重建和恢复。因此,历史总是会稳定其自身。国家并不只是权力的实际集中;它拥有一个“积极的精神内容”,但不能用抽象的术语加以表述。这一独特性表述阻碍了不同制度或是观念的成功移植。

是以,国家是“实在的和精神性的”(real-geistig),具有“无法想象的独特性”。国家是从斗争中产生的,它的存在和发展都与斗争纠缠在一起(在欧洲共同体促进这个大家庭的丰富和多样)。所以,欧洲历史上的大乱斗(三十年战争、七年战争、拿破仑战争等)都是这一体系最终有益的争斗,它们终将促使欧洲共同体内的诸国走向发展和美好,因为,这一切都有一个大他者作为永世的支撑,这个大他者即是上帝。

而在国家中,个人只是在国家中存在。国家是一个“精神统一体”,在这一意义上,国家与家庭类似,“与生俱来的亲属关系不需要社会契约”。(国家同样如此)因此,在每一个健康的国家中,自由是与服从相一致的。君主制是最好的国家形式,统治者始终都是“民族中选出的最能干的人”。(这一表述无疑是最乐观的了)

可这也就体现出了兰克国家观的一个矛盾。一方面,兰克仅是在理解我们眼前的国家,可另一方面,他又在不断的寻找最好的国家、自然的国家。他的国家历史观,更像是仅从政治、军事方面加以理解的(这跟他在历史研究中忽略社会经济的重大转型有关),这套观念其实更适用于17、18世纪的绝对主义国家的价值取向,而非19世纪的资本主义大工业帝国。

六、兰克史学的遗产

尽管在今天兰克的史学研究倾向饱受研究者们诟病,不过,他至少通过三种方式,对同时代和后世产生了影响。

首先,是他对档案——绝大多数外交档案——的批判使用,这使得后世的历史研究,特别是政治和外交史研究,将档案放在了史料重要性的首位。

其次,新一代民族主义历史学家(西贝尔、特赖奇克),也将追随他的步伐,把大国争斗和外交事务视为历史中的核心。

最后,像黑格尔一样,兰克把国家看作是一个伦理上向善的事物。这使得权力的精神化成为可能,为后来支持实力政治的历史学家的主张铺平了道路。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都与德国日后的政治极化、民族主义、极权主义产生了隐秘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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