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元丰年间,一桩文字大狱震动朝野,以至后代的人们提起它便心惊胆战,这就是苏轼的乌台诗案。因操办此案的御史台俗称乌台遂有此称。在中国文字狱史上,这是一件典型的大案,影响极其恶劣。
乌台诗案(乌台诗案故事梗概)
事件是宋神宗在熙宁年间(公元1068—1077年)推行王安石新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的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江苏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先叙为臣过去无政绩,河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面又加上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同年六月,监察御史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用伎俩。他们为什么要诬陷苏轼呢?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主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被罢相。
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现在的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们恼羞成怒,必然会对苏轼进行报复,同时也是借新法谋私利打击异己的一个步骤。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监察御史何大正为将苏轼一棍子打死,还将苏轼文集进呈,要神宗看那指桑骂槐之诗文。可神宗对此等以文字罪人之事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命将札子和所呈文集交中书省办理。
舒亶煽惑神宗,说苏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主张对苏轼以“大不恭”论处。也将苏轼文集及札子进呈、以备调查使用。
何正臣、舒宜、李定,以及国子博士李宜等人,对苏轼群起而攻之,欲将他置之死地而后快。神宗便命御史台将苏轼文集审看,七月二十八日,台吏皇甫遵前去湖州逮捕苏轼。八月十八日,苏轼被押赴御史台狱中勘问。
苏轼在狱中遭受了非人的摧残。那帮小人想要苏轼“认罪伏法”只能靠逼供了,而所逼之手段,最残酷的就是侮辱和摧残,从精神和肉体上打开缺口。有位官员因事下狱,与苏轼关在一处,牢房相离很近,他以诗记下了那种惨相:“遥怜北户吴兴守(指苏轼),诟辱通宵不忍闻。”苏轼的《系御史台狱寄子由二首》诗题亦可证:“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逼供信使将苏轼数十篇作品中的所谓谤讪之词写成“供状”。
元丰年八月二十日,苏轼被正式提讯。
苏轼先报上年龄、世系、籍贯、科举考中的年月,又叙述了历任的官职和由他推荐为官的人。他说,自从做官以来,他曾有两次被记过记录。一次是任凤祥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最初,苏轼承认,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里“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
到九月,御史台已从四面八方抄获苏轼寄赠他人的大量诗词。有一百多首在审问时呈阅,三十九人受到牵连,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马光。王安石罢相的次年(公元1077年),苏轼寄赠司马光一首《独乐园》:“先生独何事,四方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实为司马光重登withinwinin_WH相位大造舆论。御史台说这诗讽刺新法,苏轼供认不讳:“此诗云四海苍生望司马光执政,陶冶天下,以讥讽见任执政不得其人。又言儿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终当进用……又言光却喑哑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击新法也。”
狱吏审问不出什么,宰相王硅干脆亲自出马,将此诗进呈,欲置苏轼于死地。《石林诗话》记此事云:“时相(王硅)进呈,忽言‘苏轼于陛下有不臣意'。神宗脸色一变,说道:‘轼固有罪,然于朕不应至是,卿何以知之?”王硅就举了苏轼的《桧诗》当作例子:‘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之句,王硅说:‘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说:‘诗人之词,怎么能这样去理解呢?他愿意去称赞秦桧,关朕何事?’王硅语塞。”加上大臣章悖、吴充等人从中调解,就连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预;“昔仁宗策贤良归,喜甚,曰:‘吾今又为吾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而杀之可乎?”所以苏轼后来没有被判重罪,这些忙前忙后相救的人功不可否则,中国会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词人、诗人、画家、书法’的艺术天才。但是,御史台的人也在疯狂行动,他们准备把新法反对派一网打尽。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国丧时不赦免涉案人员。舒亶更狠,他奉请将司马光、范镇、张方平、李常和苏轼以及他的另外五个朋友一律处死。
十一月二十九日,圣谕下发,苏轼贬往黄州,充团练副使,但不准擅离该地区,并无权签署公文。这样的结果,李定等人自然是大失所望。
受牵连的人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以泄露机密给苏轼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为由,被削掉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第三个是子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虽然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
剩余的人中,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位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到这诗案总算了结了。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别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出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又是诽谤!
这一场文字狱,不仅使苏轼这位名满天下的果敢刚正诗人险遭不测,侥幸出狱后,他感慨万千。乌台诗案之后,诗案的余波和对苏轼的迫害仍在继续。在此后的宦海沉浮中,他得意之日甚少而失意之时甚多,被贬来贬去,直至北归途中不幸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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