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 从经验事实出发的科学性
从经验事实出发——马克思的一贯主张
马克思所指的“事实”: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现实的人的可以用经验加以观察的实践活动(与生产劳动相关的生产生活活动)。
马克思从事实出发研究的依据:
马克思的“真正的科学”:
历史发展就是自然界逐步成为人的一部分的历史,因而,自然科学和关于人的科学是一门科学,他们的研究对象都应该是自然界和感性。人只有在关于自然本质的科学中才能获得他们的自我认识。
马克思对理论作用的看法:
理论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
马克思关于意识的认识:
思想观念是物质关系的产物并随着前者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的研究目的在于改变现实中不合理的社会状况,而改变现实的途径有两个:一是从思想观念入手,对错误的思想观念进行批判;另一个是从现实的物质关系入手,直接改变现实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第二种才是正确的。
“事实”的含义:
第一,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事实”指的是组成世界的一切,包括了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凡是发生了的事物和过程都是真实的。
第二, 指客观存在的事物、现象、过程,排除了主观世界领域里一切活动的产物,即“客观事实”。
第三, 指对事物、现象、过程的描述、陈述。这种事实是说话者对于自己感觉经验的表达。
第四, 指人们的感觉经验中真实性被证实了的描述、陈述以及被证实了的理论、观点、命题。
以上,其中二、四为科学事实。马克思所说的事实主要指二、三。
判断是否经验事实的标准不能以载体的形式为标准,而要以具体内容的形式为准。研究不是从概念、公约、定义出发,而是从经验事实开始,这是马克思研究方法的起点的特点。
从事实出发中的价值问题
与“事实“对立使用的价值主要是一种”应如何“的规范或评价尺度,指明一种理想的或完满的状态。马克思并不主张科学研究中事实与价值两分、价值中立或只作事实的描述而不进行任何道德评价。在他的著作中随处可以看到强烈的价值倾向。
马克思在处理事实与价值关系时的特点:
价值判断中的善的东西有道德层面和非道德层面之分。马克思认为,对道德的追求会与对非道德的善的追求最终分离,马克思主张非道德的善具有基础性和优先性。马克思竭力避免从道德的层面进行社会批判,并且对从这样的角度进行社会批判的做法一直给予严厉批判。
马克思之所以不从公平、正义、自由等道德原则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批评,原因在于他认为价值观念是特定生产关系或保证特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因此,道德原则往往掩盖了它所反映的内容的真实基础。而且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以及它的社会意识形式上的反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这些没有明确含义和客观标准的原则来批评社会现实的做法是舍本逐末,既不具有彻底性,也不具有实际的功效。
马克思把道德原则的评价标准与特定的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这就使评价标准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之上。与道德原则相比,虽然每一时刻的人的具体需要、利益的具体内容也是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是,非道德的善更为客观和真实,更容易以经验的方式加以确认,因而据此展开的社会批判也更为有力。
“价值中立说”的失误:
“价值中立说”最大的失误在于把科学视为抽象的、孤立的活动,忽略了科学活动是人类社会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事业,与社会中的其他活动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
从事实出发中的假设问题
理论的内容(从其构成上看):
一是直接经验(感觉)的各种体现,二是关于经验或事实的命题,三是公理体系。在这三层结构中,公理体系是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但是它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而关于经验和事实的命题是由公理体系通过逻辑方式获得的。在感觉经验和关于它们的命题之间是可以验证的,但从性质上来说,这个过程则是直觉的,因为感觉和命题中的概念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所谓公理体系和命题都是一些理论假设,只不过在假设的性质上公理体系表现的更为不明显,以致人们认为它们是不证自明的。
综上,所有理论体系中都存在着假设,其中的基本假设是该理论构建的基础和前提,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否定了其基本假设就是在否定理论本身。这个判断同样适用于马克思的理论。过去,人们为了强调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真理性和现实性,往往偏好使用“普遍原理”或“基本原理”来指称马克思的某些思想,而不愿把这些思想同时也视为一种“理论假设”。似乎理论假设都是脱离实际或无意义的空想和幻想,把马克思的某些思想视为理论假设就贬低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从理论所反映的内容来看,任何理论都是从特定的角度对实在的部分内容进行有限的描述和解释,这就决定了它必然对现实进行选择和割裂,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所有理论在研究的起点上都已经包含了假设,即假设自己选择的视角是正确的。
马克思的理论假设及其特点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四个重要理论假设:
“生产三要素创造价值论”、“完全自私经济人论”、“资源有限与需要无限论”、“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论”。
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四个重要理论假设:
“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利己和利他经济人论”、“资源和需求双约束论”、“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
总结:假设核心为如何利用各种资源进行何种方式的生产和分配才能满足人的需求。
“完全自私经济人论”的问题:
自私其实是对商业社会交易行为的描述,交易行为的广泛发展产生了利益得失的精确计算,但用自私来描述显然是对商业行为的贬低。人是否需要精心计算自己的利益得失显然在商业比较发达的时代是非常重要的,利益得失的计算是商业盛行时代许多人生存的根本法则,盈亏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存情况。而在商业不发达的社会中,利益的精确核算就不会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因此,所谓“自私”的行为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反映和要求。马克思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功利主义是资产阶级金钱盘剥关系的反映。所以,自私并不能算是一种人性。
如果说自私不是人的本性,那么把理性作为人的本性也是难以成立的。关于什么是理性并没有一致的看法。如果说理性是理性认识的简称,那么这只是人的认知的一个阶段和部分。如果说理性是一种身体状态,那么这也是一种特殊状态,说不上是人的本性,只能说是人的一种能力。
因此“经济人假设”中的自私和理性的人的假设的缺陷在于它把人的局部的、具体的经济行为特征看成是由人的本性产生的、具有永恒性、普适性的行为。另一个明显的缺陷是它忽略了一个明显的社会现象,自私行为和非自私行为是同时存在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也是同时存在的。把理性和自私作为理论出发点的假设显然是与经验事实相悖的。
理论假设的真实性问题:
一派认为理论假设是工具性的,它的真实性与理论体系的优劣无关。另一派认为,理论假设必须是经过严格认证的,它是一个理论体系优劣的关键标准之一。(马克思的观点)
从事实出发中的整体与个体问题
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
个体主义者的基本理论预设: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人的行动受动机驱使,因此,应该从个人的主观动机去解释人的行为及意义。
个体主义的缺陷:只是承认目的性行为的存在,而排除了非理性因素在对人的认识和行动中产生的作用。不能合理地解释个体愿望与行为结果不一致的客观形成机制及其原因。个体主义者坚持的是“未社会化”或“社会化不足”的个体观。个体主义者消解了社会,从而个体也被神秘化了。
整体主义者的基本理论预设:
主张从社会层次,如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现象等宏观层面,用社会结构方面的原因去解释和理解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体。这种方法有利于研究者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
整体主义的缺陷:
因为整体主义方法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客观实在性、社会整体性的前提预设的基础之上,因而忽略了社会(结构)是如何形成的这一重要问题。在整体主义者那里,虽然他们强调社会的客观性、实在性,但最终导致的结果反而是将社会神秘化了。另外一个方面,在整体主义论者那里,“个人”(主体)消失了,或者说在强制性的、强大的社会力量面前,个人成为了社会的傀儡,个人的一切行动只不过是对于社会影响的积极和被动的反应,个人成为没有任何主体性和能动性的社会动物,这一点是与经验事实明显相悖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整体主义方法论消解了个体。
一般认为,马克思是整体主义者。
马克思坚持从社会来探讨人的问题的原因:
马克思认为,之所以不从抽象的人性去考察人,而从具体的社会关系考察人的本质,是由于人无法超越具体的社会环境,他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现实生活中的人不仅要受到社会制度的影响,还要受到人的活动结果中的物质因素的制约。要理解个人的行为和动机,只有在考虑具体社会环境对个人的影响时,才能做出正确的解释。
在唯物史观所构建的社会模型中,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生产力的总和对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社会的经济结构有重大影响,社会的经济结构对上层建筑有重大影响。同时马克思还阐述了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也有重大影响。在这个社会结构模型中,马克思不仅阐明了社会结构中个体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还阐明了个体要素的发展变化对整体发展变化的作用。
马克思的整体主义的特点:
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整体即社会的发生、构成和发展机制。马克思从人的生存这一根本问题出发,认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人的自身的生产是人类存在的物质前提,在生产过程中,人类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是相互制约和紧密联系的。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之上的社会,有其独特特征的社会。”
在阐述了社会的发生实质后,马克思还进一步阐释了社会的结构和发展机制。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这三者之间,生产关系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而上层建筑又是基于生产关系之上的,同时,这三者之间又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和有决定性意义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冲突最终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形态的改变。马克思从基本经验事实出发阐述了社会的产生、结构和发展机制,阐明了“制度”的产生和作用的实质,从而彻底克服了整体主义制度经济学的“整体”的神秘化和空洞化的弊端。
马克思不仅合理地阐释了“整体”的内涵和本质,还正确地说明了“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愿望和动机产生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但是这些动机和愿望能否实现要看各种物质条件是否具备,马克思还特别指出,动机能否实现的关键在于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即“这种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为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安排的条件下并利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因而它受制约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制约的实质是由社会分工导致的,“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
社会分工如何制约个体?
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能力的限制,个体的存在是离不开社会整体的,在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个体必须结成一定的生产组织,所以,社会整体不是个体任意的加总,而是受生产能力的制约,以社会分工、协作体系为中介的。在受生产力制约的社会分工、协作体系种,社会整体一方面形成了个体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协作体系中不同组成部分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从而使社会整体中的不同集团具有不同的客观性质,这个属性既决定了该集团与别的集团的差别,也决定了该集团内个体的存在方式。
因此,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个体的自由与社会的制约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单纯的个体与整体相互对立的关系,也不是单纯谁决定谁的关系。社会不仅仅是个体的制约因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制约人们行为和愿望的外部条件,同时也是个体发展所必须借助的现实条件。
综上,在关于社会整体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成功地克服了个体主义用个人消解社会的缺陷,也解决了整体主义用社会消解个人的不足,将个体和整体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为我们进一步探索具体事物的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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