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在憋一个类似的问题的答案,但一直没憋出来……姑且把关键论点以类似于论纲的形式呈现,希望能进行些启发。
关于历史
1、作为一种经验,历史当然是有用的;作为一种对未知的过去的“知识”,历史当然也是能激发起人类好奇心的。
2、作为一种“知识”,历史最主要的是告诉人们“民族或人民的政治和社会运作”。同时,与能更好的解释这问题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相比,历史门槛极低,这使得他在这个意义上无限接近于文学。
3、作为一个经验,历史只能在经验的范畴内对实践发挥作用,即直觉和一些简单的判断,如果超出这个范畴,就意味着一种“历史主义”,历史就变成一种神学,但得承认神学也是有作用的。
4、人类不能从历史中得到任何教训的原理,是因为:历史(著述)太过简单、贫困,以至于很难为复杂的现实情况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相反,能够提供有效建议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根基的也是某种过去或历时性分析,但这已经不是我们讨论历史学的范围。
关于历史学
1、历史(history)不等于过去(past)的真相,但历史学,因为其方法和态度,是迄今为止对过去真相最权威的解释。
2、真相天然的就意味着权力,而且是福柯意味的权力,就像海登怀特说的“历史学家并不构建其他人可以使用的知识,他生产关于过去的话语。”
3、历史学家能运用这种权力为自己谋求福利。比起文学家,公众更信服拥有权威的历史学家,由此,他拥有社会地位,可以写书赚钱,同时兰克客观主义史学在大学的胜利使得历史学者可以在大学靠教书做研究谋生。
4、历史学家运用这种权力实现自己的抱负,如“资鉴”、“垂训”,虽然这是与客观主义历史学本身相悖的,但在客观主义历史学被瓦解的当下,历史学者靠重复“以史为鉴”维持本学科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历史学也会介入公共领域,即普罗斯特说的“入世”。
5、历史学无法独立运用这种权力,它不得不受到来自公共领域等其它权力的干预,有时是压迫,有时是自愿的媾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历史学为培养公民意识,构建民族认同,确立国家的内部权威等目标服务。这也被称之为社会职能。
6、但历史学又必须做到一定程度的独立,不能完全屈服于外界,因为一旦屈服,历史学就丧失了自己因可观公正而被赋予的真相的权力。
7、按照普罗斯特《历史学十二讲》的观点:社会一直要求历史学承担的社会职能是进行“记忆”。但历史学和记忆是相对的。因此,“著史,曾经就是摆脱记忆,整饬回忆,将之放到来龙去脉与规律性之中,解释它们,理解它们,是将感情、有情绪的经历转化为思想。” “人们不断地强调记忆的义务:但如果不对之进行解释,回想起一件事就毫无用处,甚至无法用来避免其再次发生。”(“结语 历史学的真相与社会职能”)
(PS 由于自己没能完全接受波普尔的历史主义贫困论,没有放弃对宏大意识形态和“神学”式的历史学的认同,认为人依然能从历史中得到某种教训,导致回答中可能有自相矛盾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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