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1、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民间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2、社会治理:是指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强调多元的分散主体达成多边互动的合作网络。(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界定)
二、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关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1联系: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和达成社会秩序,对公民社会领域的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的管理过程。
2区别:
(1)二者的主体不同。
①社会管理是从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两个方面进行的管理行为,但其重点突出政府的主导性作用,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②而社会治理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其来源既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
(2)主体承担的职责范围不同。
①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在于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政府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②社会治理更多强调多元化主体共同承担责任,主体之间关系紧密,存在着较好的合作关系。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日益减少,而各种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团体日益发挥着重大作用。
3二者的实现形式不同。
①社会管理表现为主体从自身主观愿望出发来管理和控制社会,因此实现形式是单一的自上而下型。
②社会治理体现了民主发展的新趋势,它重视主体之间的合力作用,鼓励主体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形成共识,从而形成代表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公共政策,因此其实现形式是立体式的多元互动型。
4二者的实践路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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