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并作出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强化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要挖掘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发展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我国公民不论经济条件好坏、社会地位高低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法治建设的模范、制度执行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法治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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