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社会史学家、德国历史学家协会前主席、慕尼黑大学历史系资深教授格哈德 A. 李特教授
世界历史研究所张顺洪所长
学术报告现场
2013年11月5日,德国著名社会史学家、德国历史学家协会前主席、慕尼黑大学历史系资深教授格哈德 A. 李特教授访问了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并就“德国社会福利国家的发展历程及其当前面临的问题”作了内容丰富、风格精彩的学术报告。
李特教授首先强调,他特地选择使用德语“Sozialstaat”(一般译为“社会福利国家”,直译则为“社会国家”,以下使用直译)这一概念,而不是在英语文献以及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被普遍使用的“Wohlfahrtsstaat”或者“Welfare-State”,因为德国的“Sozialstaat”概念强调了社会力量的重大角色,并且拥有规范性元素,突出了德国“社会国家”形成过程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意义。
李特教授指出,尽管德国近现代历史经历了如1918年一战战败以及帝国的崩溃、1933年魏玛共和国的灭亡以及希特勒的上台、1945年纳粹德国的灭亡以及1989/90年东西德的统一那样的多个重大而深刻的转折,但德国的“社会国家”却一直连续存在并发展着。
李特指出,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在1880年代就已经奠定了,并具有以下特征:1、被保险人在处于某些特定的社会困境时拥有获得国家与社会援助的法定权利,被保险人的国家公民的地位由此得到加强;2、被确定的人群有加入保险的强制;3、保险的公共(国家)性质,私人(社会)保险被排除在外;4、保险与就业关系紧密挂钩,保险费主要来自劳资双方的缴费。
李特指出,德意志帝国的现代保障制度的建立在西方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1、德国有着悠久的启蒙前的、福利国家思想与实践传统,也有着深厚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传统,而主张自由与个人以及集体自助的政治与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与势力较为弱小;2、天主教的社会学说,尤其是它主张的团结主义与辅助性原则的重要影响;3、德国工人运动在政治上的早熟,俾斯麦试图通过社会国家政策离间工人与其政治领袖的关系。
李特指出,到1918年,随着德国的战败、帝国的崩溃以及魏玛共和国的建立,德国社会国家的发展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帝国时期,社会政策带有家长式的照顾理念以及反工会的倾向,其目的是为了巩固专制国家的统治,而魏玛时期的社会政策则是为了保障新的民主制度的生存。社会国家是魏玛共和国的核心妥协与融合方式。它实现了试图维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大部分资产阶级,尤其是企业家与试图对经济与社会进行社会改造的工人阶级的联合。
李特指出,魏玛共和国失败的经验表明,无所不包的社会政策对于政治制度稳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社会政策曾一度通过减轻社会贫困与调解社会冲突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稳定,而另一方面,对分配冲突的太直接的干涉过度透支了国家的能力,使其不能满足民众过高的期待,导致民众的失望,促成了政治制度的崩溃。
李特指出,在纳粹统治时期,希特勒通过彻底取消劳资谈判的独立性、摧毁工会组织并设立所谓的“信任委员”去除了社会国家的民主组成部分。而社会国家又在纳粹的卫生与人口政策方面(如“种族卫生”等)被滥用而趋向变态。不过,纳粹党虽然摧毁了劳资关系体制及其载体并在卫生政策与扶贫政策中推行其种族主义思想意识,但社会保险制度所受的冲击是有限的,其基本构造维持未变。
1945年纳粹德国被同盟国打败,1949年东西德分裂。李特指出,西德(联邦德国)自我定义为“社会国家”,其社会国家的核心目标是既在劳资关系领域,也在社会保障方面实现社会平衡。西德社会国家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是1957年的养老金改革,这次改革实现了所谓的“动态养老金原则”,将退休者的收入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让他们也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养老金的供给建立在所谓的“代际协议”的基础上,即用在职一代的养老金缴费来支付退休一代的养老金。不过,自1960年代末以来,因新生人口的急剧下降,越来越少的在职一代必须养活越来越多的退休者,养老金制度陷入危机。1989年11月,西德国会通过养老金改革(东西德统一后在1992年实施),将养老金与在职一代的纯工资(而不再是毛工资)挂钩并且逐步提高退休年龄,以限制养老缴费的过快上升,防止“代际协议”的无法兑现。
李特指出,在社会主义的东德,虽然不存在失业现象,但政府实际上是把在西德由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的社会负担留在了企业与机关里,造成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结果。1990年再统一后,原东德地区全盘接受了原西德的社会国家制度。总的来说,原东德民众在社会领域的物质与法律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其中最大的获益群体是原东德领取养老金的一代。
东西德在社会领域的统一以及给原东德社会保障制度的大输血给统一德国的社会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与危机。当然,这种危机的还有更深层次原因,如当今劳动社会的危机、在德国特别突出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的紧密挂钩、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养老金支出以及医疗卫生费用的上涨。
李特认为,经过最近10年来的锐意改革,德国社会国家制度已经恢复了元气,德国经济的国际竞争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失业人数从500多万降低到300万以下,国家财政赤字有所削减,东德经济也得到了推动。在最近的金融与经济危机中,德国的表现也比其他欧盟大国要好。除了德国中型企业的原有实力与创新能力以及劳资组织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外,这一成绩单有以下几个原因:1、劳资协议中工人的工资要求相当温和;2、通过降低失业率、改革卫生制度以及养老金制度,阻止了社会保险费用的上升;3、合并失业救济金与社会救济金,提高失业者接受不如意的工作的压力,搞活劳动市场,允许临时性工作关系的存在;4、扩建幼儿园,保障每个幼儿都有一个(但不免费的)位置,鼓励妇女就业;5、降低对原东德地区的补贴。
李特最后指出,目前,对德国社会国家的最大挑战是欧元的发展局势。为了解决欧元区某些国家严重的债务问题,德国可能必须承担巨大的财政负担,这些负担会大大压缩维持与改革社会国家的财政空间。
(景德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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